我們過去對於河北藩鎮的認知,大多建立在新舊《唐書》等正史的基礎上,正史作為形塑王朝正統性的重要工具之一,本身就具有借助春秋筆法使亂臣賊子懼的道德訓誡功能,因此其對於藩鎮的敘事無疑是站在唐廷立場上的,以“叛”與“順”作為判斷的標準。但如能從地方史的視野出發,檢討藩鎮內部政治傳統與地域認同的形成[63],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中央—地方”這一傳統分析框架的不足,使我們更加深入地了解唐代藩鎮割據局麵長期延續的內在機製。
陳寅恪曾指出,大唐帝國自安史亂後,名雖為統一,實分為兩部,一部為安史將領及其後裔掌控的藩鎮統治,此種人乃胡族或胡化漢人。其他一部統治者,為漢族或托名漢族之異種。其中尤以高等文化之家族,即所謂山東士人者為代表。[64]陳先生特別強調唐中後期,長安與河北在政治、種族、文化等諸方麵呈現出的分途之貌。這一經典論述奠定了我們對於唐中後期曆史認知的基本框架,而河北地區的胡化特征也為許多實證研究所證實。[65]但值得關注的是,河北地區的文化特質並非單向度的,存在著交錯複雜的一麵,漢族居民依然是河北的主要人口成分,儒學在河北地區依然有相當廣泛的傳播[66],河朔藩鎮依然以尊奉朝廷作為建構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礎。因此在忠於朝廷的政治宣傳與河北藩鎮保持獨立地位之間的內在張力下,河北藩鎮如何建構其內部的自我認同是頗值得注意的問題。以下筆者以羅讓碑立碑時機的選擇、碑文中富有政治宣傳意味的表述為例,對此問題略作分梳。
羅讓碑立於龍紀元年三月,此時距離乾符三年羅讓去世已有十三年,但距羅弘信執掌魏博尚不足一年。因此,此碑的建立固然緣於朝廷追贈羅讓工部尚書詔命的下達,“既荷褒榮,爰依典實,得以葺修塋兆,建立豐碑”。但毫無疑問,葬禮所展現的是生者所有社會關係的總和,立碑具有的政治象征意義對於生者的價值要遠大於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