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古代詩學與美學

四、儒家和道家的詩歌功能觀

儒、道兩家對文學的功能的看法,與他們之間不同的文學觀念密切相關。

(一)儒家的外向性的詩歌功能觀

儒家的文學觀念以社會為本位,是外向性的,這樣他們就把詩歌當成組織社會的工具。他們的詩歌功能觀,很自然地就以實用為目標。詩歌的功能在實用,是曆代的儒家共同的主張。孔子的“興、觀、群、怨”論集中體現了文學的實用功能的見解。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24]

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25]

上麵這兩段話,說明孔子是認識到詩的實用意義的。什麽叫興?就是說因為詩是用來描寫現實生活的,所以有感染的力量,能使人在讀詩之後,在現實生活中獲得新的啟發,這即是所謂“感發意誌”(朱熹注)。什麽叫觀?既然詩能描寫現實生活,那麽在詩裏就可以“考見得失”(朱熹注),“觀風俗之盛衰”(鄭玄注),使人更正確地理解和認識人類社會的現實生活。什麽叫群?詩既是集體生活的產物,所以可以“群居相切磋”(孔安國注),適合於群的教育。什麽叫怨?就是“怨刺上政”(孔安國注)。詩既反映現實生活,所以又是人類鬥爭的工具,一方麵諷刺當時統治階級的政治,一方麵又起改造社會的作用。就孔門詩教講,即重在“溫柔敦厚”(《禮記·經解》篇),所以朱熹注又說“怨而不怒”。什麽叫專對?是說擔任使節任務後,能運用《詩經》裏的話交涉應對,隨機應變,獨立行事。

總結起來,儒家對文學實用功能的看法有以下四點。

第一,教化作用。即通過文藝的感化教育,樹立起合乎“禮義”的人倫道德,首先是“事父”“事君”,然後要按“禮義”理順一切人際的秩序。孔子認為詩可以“群”,就是講利用詩歌來教化群眾。《毛詩序》寫道:“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26]一般而言,儒家總是把教化作用擺在第一位,因為在他們看來,社會的治理,首先是老百姓要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