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古代詩學與美學

一、“仁”學與“文質”觀

孔子的儒學是以一套以“仁”學為中心的思想體係。這是目前多數研究者的共識。但“仁”是什麽?《說文》:“仁,親也,從人、二。”就是說“仁”是人與人之間相親相愛。仁的核心是“人”。所以孔子說“仁者愛人”(《論語·顏淵》),父行父道愛其子,子行子道愛其父,推而廣之,對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要愛,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顏淵》),“己欲達而達人,己欲立而立人”(《論語·雍也》)。不僅要施之於貴族階層,也要施之於普通民眾。儒家的人格理想,就是要通過修養成為“仁愛之人”。孔子曾對他的子弟說:“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論語·學而》)在這裏孔子對他的學生加以教導,認為在父母跟前,要孝順,離開自己的房子,則要敬愛兄長,說話要謹慎,誠實可信,博愛大眾。在做好這一切以後,如果還有餘力,則可以學習文獻一類的學問。孔子以“仁”為中心、為根本,輻射到“恭”“寬”“信”“敏”“惠”“智”“勇”“忠”“恕”“孝”“悌”等,構成了一個體係,形成了規範。但仁學的中心是“愛人”。其他一切都要從屬於仁,禮、樂、詩等也都必須圍繞著這個“仁”,才會有意義。所以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意思是說,一個不仁的人怎麽能實行禮,一個不仁的人怎麽能作樂呢!

應該說,孔子的理論不是沒有弱點,有一些言論是為當時的士大夫以上的階層著想的。他也沒有“人人平等”的思想,還是要建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會秩序。盡管如此,我們不能不說,他的以“愛人”為主旨的“仁”學,“閃爍著古典人道主義光芒”[1]。首先,對己而言,實行“仁”的準則,是安頓自己的靈魂問題,所以孔子反複講“仁者不憂”(《論語·子罕》),“仁者安仁”(《論語·述而》),對於仁,“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論語·雍也》),有了“仁”就可心安理得,有了自己的精神的寓所,就可以在社會動**中尋找到自己的平靜的心境。其次,對社會而言,要是人人都講“仁”,那麽社會成員之間各得其位,愛人也被人愛,尊敬別人也被別人所尊重。特別是為那些當君王的做出榜樣,讓他們接受儒家的一套倫理,實行這倫理。當然,這完全是一種烏托邦,是無法達到的。但他的“仁”學突出了“人”與“人之愛”,這的確蘊含了人道主義的因素。然而,一個人僅僅守住道德的“仁”就夠了嗎?當然不夠。所以孔子又提出了詩、書、禮、樂等。對於有仁德的君子,則對其提出“文質彬彬”的要求,從這裏就延伸出後來對文學藝術理論影響很大的“文質”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