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國,天心、民意是“統治”最為核心的正當資源。長期以來,王朝的興衰更替以宇宙論作為基礎,直至近代,莫不如此。一方麵,在農業民族早期,掌握天象規律進而展開“敬授民時”,“往往成為最原始的權力的來源”[1]。早期天命觀念可視為對統治者政治正當性的宗教性敘述。另一方麵,“天”對具體統治者的超越,一直構成儒家的道德來源。直到近代引入“天賦人權”等西方民主觀念,開始時仍被中國精英投以天命或天理視角。
盡管天命、天理、天道構成了傳統政治的正當性源頭,但在實踐中除了觀察天象、占卜之術,很難界定天心、天命的指向或轉變,所謂天心難測、天命無常,或梁啟超所謂“以天為限,而天不言”[2]。因此,這一問題很早便與人世間的“民”結合,以期得到解決。《周易》描述商代崛起,已使用“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之說。[3]“民”“百姓”在《殷本紀》中出現頻率頗高。[4]司馬遷用“得失民心”來為這次改朝換代尋求正當解釋。“君權神授”的概念並非始於商湯,不過“革命”權力來自“神授”始於商湯。湯在誓師大會上稱:“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夏多罪,天命殛之”,因此“商王稱帝,有將自己神話的意蘊”[5]。不過商政權從開始就更重視與神的關係,而非人,真正將天的意誌與人匹配結合,則從周始。
王國維稱,周人將此前神權政治的解釋轉為與民心結合,對天命新的合法性解釋是周定天下的原因之一,核心是“納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6]。以人為中心的天命論,“含義首先就是天命以民眾的意願為其具體內容”[7]。通過這一轉化,“殷代以天(上帝[8])為中心的天命觀念轉化為以人為中心的天命論”[9]。此後,天命或天意需要通過具體的人間民意反映,後者成為對統治者的評價基礎。所謂天道遠,人道近,“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10]。民意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代表天心,即“惟天惠民,惟辟奉天”,“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11],“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12],失去天下即源於“失其民者,失其心也”[13]。或《春秋繁露》裏所謂“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體也”。這構成了一種中國古典的公共性,“天人秩序的文明視野構成了先民公共意識的基線,這表現在,表征超越精神的天道天命與人們在此世間的日用常行緊密結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