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在古代中國本身含有批評、批判之意。清議是一種由士人議論構成的言論場,政治議論是其最重要部分。作為體製內不同政見的表達,清議常被視為一種古典“輿論”,為古代政治製度或非正式製度所承認,並由禦史和言官兩大係統支持,後者為清議的存在提供了相對正規的空間。但清議的存在並不能真正解決民間意見的溝通與伸張,它雖部分體現了理想中的公共精神,卻難以突破自身瓶頸。
首先,這基本是一種體製內言論。古代士人的議論傳統,可追溯到齊國的稷下學宮,養賢之風的製度化可視為清議的淵源之一。[22]清議主體由士人構成,雖然帶有邊緣挑戰中心的色彩,經常來自權力核心之外人士,但基本限於官僚體製之內,“民間”色彩相當淡薄。地區清議主持者經常是各種官員[23],背後不無地方、群體利益,即使來自學校或書院,後者作為候補官員的士人,本質上屬於體製內精英。從曆史實踐看,無論清議指認自身代表何種群體,傳播和影響範圍多局限在士大夫圈子,官方正式製度之外的所謂民間勢力幾乎不存在。這種情況為中國傳統政治結構所決定,即知識精英無論在經濟上還是政治上,無法擺脫對政權的依附,後者通過科舉製吸附了社會精英,並給予社會地位確認。就儒家精英而言,他們可以考量民眾言論“可以達到何種層次和幅度”,但“不是把民眾引入實質的政治審議和決斷過程。在這方麵,核心力量仍然是士大夫代表的精英群體”[24]。
其次,正如李劍農所言,“中國的政治向來是奉聖經為準衡,故六經就是中國的憲法”[25]。清議的思想資源為儒家思想,核心價值訴求為“合道德性”。傳統官僚的責任意識,形成於“領袖魅力意識和監察倫理的結合”,道德自主的內在意識和超越力量,與學者們充任“君子”角色時一向要求的政治上的領袖魅力相關聯。[26]因此,從根本上來說,“在中國傳統政治思想上,最得勢的當然是政治道德論,儒家思想根本認為政治是道德的延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