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通過學科反思的方式來對文化研究展開合法化論證,是文化研究在中國進行合法化論證的最主要方式。其做法往往是,先指陳文學理論學科存在的局限乃至危機,然後聲稱自身具有解決這種局限和危機問題的能力,甚至認為隻有走文化研究之途,才有可能解除已有文學理論研究的學科危機。但文藝學學科反思並非在文學“終結說”、日常生活審美化出現後才開始啟動的,因此對文化研究的合法化論證也不是肇始於此。
就現有文獻看,文藝學學科反思在20世紀90年代就已經開始,其間有蔣濟永、餘虹、鄭元者、張榮翼、郭淑梅、孫津、陶東風、杜衛、許明、王光明、南帆、孫紹振等學者發表的多篇相關論文。[1]但較早對文學理論學科進行反思,並將這種反思與文化研究勾連起來的文獻,應該是杜衛1996年發表的《評新時期文學理論中的“審美論”傾向》一文。
該文對新時期以來的文學理論將其研究對象建構為一種審美論的文學觀進行了語境化的反思,較為具體地考察了這種審美論文學觀的建構曆程,認為它是特定時期出於對普遍人性、人情和人道主義的張揚而生產出來的一種具有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的文學觀念。但是,這種審美論的文學觀,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現實中,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難以切實地區分文學與其他藝術類型審美特性的不同,難以揭示文學所具有的豐富性和複雜性,等等。而且,它還有一個最根本的局限性,即“它從注重文學的自律性而走向對文學的社會曆史關聯的忽視,無法適當地說明文學的社會性”[2]。為此之故,該文認為到了“向外轉”的時候了,諸如文學中的性別、種族、權力、國際政治文化關係等問題都應該引起文學理論的關注。這恐怕就是一種隱約的文化研究話語了,雖然它並未使用“文化研究”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