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麽是反思性文學理論?簡而言之,它是現代知識體製下生產出來的一種具有自覺性的文學理論知識。這種文學理論知識能有效地闡釋現實社會文化/文學問題,其本身又具有獨立把握時代精神的能力,能與其他人文社會科學知識一道參與社會曆史文化的建構。這就意味著反思性文學理論往往有兩種子形態。一種是“為文學的文學理論”(反思性文學理論的第一種形態),這種文學理論強調的是要有能力對文學活動進行有效闡釋。此時的反思性文學理論主張運用各種人文社會理論知識,從事具體而語境化的反思性分析和科學性闡釋,破除意識形態的幻象和平常誤識的遮蔽,從而建構起文學理論與實際社會文化曆史存在狀況的關聯。另一種是“作為學科的文學理論”(反思性文學理論的第二種形態),這種文學理論強調自覺地進行文學理論知識生產,反思某一文學理論知識觀念和話語形態是如何以及為何建構起來的,在反思的同時建構一種具有問題針對性和時代精神氣韻特點的文學理論。這樣,這種文學理論就可以具有自律性,可以獨立成為一種區別於其他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知識。
反思性文學理論又是如何成為可能的呢?
第一,反思性文學理論主張生產出具有闡釋力的文學理論知識。它往往假借人文社會科學的知識框架對現實的較具公共意義的文學/文化現象/事件/問題進行闡釋,力求分析得較為具體化、語境化和效用化。這種反思性的文學理論建構是一個實踐層麵的問題,需要在實際的應用層麵中展開。但它也並非沒有理論層麵所需要注意的問題。例如,米爾斯所提及的“社會學的想象力”就具有一定的理論指導意義。米爾斯認為,“社會學的想象力”是一種“心智品質”,它能區分“環境中的個人困擾”和“社會結構中的公眾議題”,能夠將個人和集體的困擾轉換成公共議題,從而增強社會學的闡釋有效性和公共參與力,也正因此,社會學才有前景可待。[23]米爾斯的這種社會學的想象力無疑也是反思性文學理論所需要的。它至少提醒我們,反思性文學理論要想具有效用性和闡釋力,成為反思性的文學理論,就必須參與到時代的結構性問題中,同時在這種參與中建構出一種公共話語的文學理論。[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