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黑格爾本人沒有使用過物象化一詞,但它所代表的思想卻無論如何都必須要追溯到他,尤其是他的《精神現象學》“理性章”中的“物象本身”(die Sache selbst)概念。在第七章和第八章中我們曾分析過,所謂“物象本身”作為與人相分離的對象世界,雖然是無數個體共同創造的產物,但卻不屬於任何個體;而且,由於個體之間隻有通過它才能發生社會關係,結果它反而擁有了支配個體的權力。這與馬克思的物象化概念的含義頗為一致。
馬克思是物象化概念的提出者。馬克思使用物象化一詞的最著名的例子是《資本論》第1卷第3章“貨幣和商品流通”一節中的“物象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象化”[2],但是人們對其概念的規定往往使用第1章“商品”的“商品的拜物教性質及其秘密”一節中的以下論述:“對生產者來說,他們的私人勞動的社會聯係(Beziehung)就表現為現在這個樣子,就是說,不是表現為人格在自己勞動中結成的直接的社會關係(Verh?ltnis),而是表現為人格和人格之間的物象的關係(sacliche Verh?ltnisse der Personen)以及物象和物象之間的社會關係(gesellschaftliche Verh?ltnis)。”[3]此外,人們在界定物象化時,還往往使用1857-1858年《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和1859年的《政治經濟學批判》中的類似規定:“人格和人格之間的社會聯係(Beziehung)轉變成了一個物象和物象之間的社會關係;人格的能力轉化成物象的能力(Verm?gen)”[4](《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生產交換價值的勞動還有一個特征:人格和人格之間的社會聯係(die gesellschafte Beziehung der Personen)可以說是顛倒地表現出來的,就是說,表現為物象和物象之間的社會關係(das gesellschaftliche Verh?ltnis der Sachen)。”[5](《政治經濟學批判》)從這些定義來看,所謂物象化,就是指(1)人格之間的社會關係表現為單純的物象之間的關係;(2)人格和物象之間的主客關係發生顛倒,物象成為主體,人格反倒成為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