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們以《第三手稿》為核心,考察了馬克思《巴黎手稿》中的共產主義觀。如果讓我們對他的共產主義觀作一個總結的話,我以為,可以概括為三點:(1)共產主義是一種德國式的“哲學共產主義”。(2)共產主義是“社會”。“社會”是對私人所有的積極的揚棄;是人與自然、個體與類之間矛盾的最終解決;是對人性的全麵恢複。(3)共產主義是為實現共產主義的運動本身。
從整體上看,雖然馬克思當時已經涉及了法國的共產主義理論,並意識到了他們提出的問題的重要性,但是,他並沒有吸收他們的理論成果,相反還表示出了對他們的不滿。在這個意義上,法國社會主義,並不像列寧所說的那樣,是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的思想來源,馬克思基本上是沿著青年黑格爾派的路徑直接走到共產主義的。當然,這裏包含了馬克思通過黑格爾和國民經濟學對這一路徑的改造。
[1] 關於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這兩個概念,在德國最早是由施泰因在《現代法國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1842年)一書中介紹和整理過來的。但是,到1845年為止,德國人中隻有赫斯和恩格斯曾區別使用了這兩個概念。恩格斯在1847年的《共產主義原理》中曾專門回答過“共產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有什麽區別”的問題(恩格斯:《共產主義原理》,《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90—692頁),在1888年關於《共產黨宣言》的英文版序言中曾說:“社會主義是資產階級的運動,而共產主義則是工人階級的運動。”(恩格斯:《1888年英文版序言》,《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頁)而早期馬克思則是時有區分,時不作區分,比較混亂。列寧後來曾在《國家與革命》中將社會主義定義為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這種區分成為迄今為止人們的主流見解。但是,實事求是地講,在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這種區分是沒有根據的,如果說有區分的話,在馬克思那裏,社會主義高於共產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