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巴黎手稿研究:馬克思思想的轉折點

1.黑格爾國家觀的矛盾

為論述起見,先讓我們對《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的內容作個概括。馬克思的這部手稿所研究的是黑格爾的國家觀,他幾乎是逐字逐句地對《法哲學原理》第三篇第三章“國家”的“國內法”(第261—313節)部分進行了摘抄和批判。[60]在“國內法”部分,黑格爾設定了三個環節:王權(單一)、行政權(特殊)和立法權(普遍),與此相對應主張“立憲君主製”(konstitutionelle Monarchie)、“官僚政治”和“等級製國會”,而馬克思的批判也正好集中在這三點上。

(1)對立憲君主製的批判(針對《法哲學原理》第272—286節)。黑格爾從主權和國家的普遍性和統一性出發,認為主權必須是不依賴任何事物的、有自我決定權的主體性(Subjektivit?t)和人格性(Pers?nlichkeit),而且這一主體性和人格性隻能是具體的、帶有肉身的人格(Person),即君主本人。因此,理想的國家製度是君主製。這樣,黑格爾就如同變魔術般地從“意誌的本性”中引出了君主製、主權在君的結論。而在馬克思看來,這完全是一種神秘主義,是徹頭徹尾的主語和賓語的顛倒。主體(主語)應該是現實的人,王權或抽象的國家隻能是現實的人的賓語。馬克思這樣寫道:

“如果黑格爾從作為國家基礎的各現實的主體出發,那麽他就沒有必要以神秘的方式把國家變成主體。黑格爾說:‘但是,真正的主體性隻有作為主體才存在,人格性隻是作為人格才存在。這也是神秘化。主體性是主體的規定,人格性是人格的規定。黑格爾不把主體性和人格看作它們的主體的謂語,反而把這些謂語變成某種獨立的東西,然後以神秘的方式把這些謂語變成這些謂語的主體。”[61]

黑格爾之所以顛倒主語與賓語的關係,是因為他想為君主製作辯護,“把君主說成是真正的神人(Gottmensch),說成是觀念的真正化身”[62]。但在馬克思看來,主權在民,而非主權在君。君主身上所體現出來的主權隻不過是人民的主權。“不是國家製度創造人民,而是人民創造國家製度”,人民主權才是實體性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