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馬克思已經發現了市民社會概念的意義,甚至已經在潛意識裏能夠根據市民社會概念來批判黑格爾的法哲學;但是從整體上看,他的社會認識還籠罩於黑格爾國家觀的框架之下,還沒能擺脫黑格爾左派的國家批判和宗教批判的政治立場,或者說還搖擺於市民社會與國家之間。在上一節中,我們已經闡述了馬克思這一批判的積極的、進步的一麵,這裏再簡單地分析一下這一批判的局限性。具體說來,這一局限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1)《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的主題是對黑格爾國家觀的批判,但馬克思的問題意識和所使用的框架卻仍然是黑格爾的。近代以前,正如亞裏士多德所言,人是一種“政治動物”。但是到了近代,由於人在市民社會中隻剩下特殊性,其普遍性被抽象到國家當中,結果成為一種經濟動物。這被黑格爾左派稱為人的“政治異化”,黑格爾是通過將市民社會揚棄到國家當中來解決這一問題的。
馬克思與黑格爾一樣,也是從“國家高於市民社會”的理念出發,以國家來解決人的政治異化問題。但是,在黑格爾那裏,所謂國家是立憲君主製,在現實中就是指普魯士王國;而在馬克思看來,現實中的普魯士王國根本就不配稱作國家,真正的理性國家隻能是民主製國家。因此,馬克思與黑格爾的區別不在於要不要國家,而在於對現實中存在的普魯士國家的評價以及靠什麽樣的國家理念來揚棄市民社會,換句話說,他是想用一個更好的國家來揚棄現實中的政治異化。
在這個意義上,當時的馬克思還未能站到市民社會的立場上,未能像稍後的《論猶太人問題》那樣,從市民社會的角度去解決人的政治異化問題,提出“人的解放”理論。這一點也體現在從1843年起的《克羅茨納赫筆記》中。從這些筆記來看,他所關心的,除了黑格爾的法哲學以外,就是馬基雅維利、孟德斯鳩、盧梭等人的政治思想史、法國革命史和議會史[94],其基本傾向是用哲學變革和政治變革這一國家層麵的改革去消除人的政治異化。如果沿著這一路徑走下去,不用說超越黑格爾,就連超越盧格都不容易,因為盧格也是從這一角度對政治異化進行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