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巴黎手稿研究:馬克思思想的轉折點

1.馬克思的鮑威爾批判

“猶太人問題”是歐洲近代國家形成中出現的問題。一般說來,新型的“國民國家”(Nationalstaat)不允許異質集團的存在,而猶太人在基督教國家中卻是一個異質性存在。那麽,“國民國家”是否應該給猶太人以基督教徒同樣的公民權?在法國,隨著法國大革命的勝利和《人權宣言》(信仰自由和市民權)的頒布,猶太人和基督徒一樣得到了解放。但在相對落後的德國,猶太人問題卻一直很難得到解決。普魯士國家的方針是同化猶太人。但是,由於猶太人集團的封閉性和堅固的宗教信仰,這一辦法在現實中很難奏效,猶太人仍然以異己集團的方式存在。於是,在德國就出現了將他們視為危險的存在,主張必須予以排除的議論。布魯諾·鮑威爾作為黑格爾左派中最為激進的宗教批判者,在這一背景下寫成了《猶太人問題》一文,由於該文明顯表現出了反猶太人傾向,故他後來被視為“反猶太主義”的鼻祖。

鮑威爾畢竟不同於一般論者,他從青年黑格爾派那一獨特的自我意識視角出發,把本屬於宗教問題的“猶太人問題”與“政治解放”(die politische Emanzipation)問題聯係起來。他說道:“德國的猶太人首先碰到的問題是沒有得到政治解放和國家具有鮮明的基督教性質。”即在當時的德國,基督教還是國教,連作為政治的國家都還是宗教的仆從。在這種情況下,別說是猶太人,即使是基督徒,也都還不是公民。因此,要想使德國猶太人獲得公民權利,首先要在國家層麵上廢除宗教,將政治從宗教中解放出來,使國家變成一個政治國家;其次是所有的德國人,無論是基督徒,還是猶太教徒,都要放棄自己的宗教信仰,因為他們之所以發生對立,是因為他們的宗教信仰不同。所以,猶太人解放的前提條件是“廢除宗教”[1]。隻有這樣,才能實現猶太人的“公民的解放,政治解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