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巴黎手稿研究:馬克思思想的轉折點

1.文獻學上的事實

從陶伯特的《關於卡爾·馬克思〈經濟學哲學手稿〉的寫作日期的問題與疑問》一文來看,陶伯特的根據主要是文獻學上的,這樣做也符合她的文獻學家身份。陶伯特不同意拉賓說的根本論據是:“如果說馬克思在寫第二筆記本以前已經對李嘉圖和穆勒的著作做了摘錄,但是保留下來的幾頁卻缺少同這些摘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聯係。還剩下一個假設,就是對這些摘錄的具體的利用主要是在沒有保留下來的各頁上。但是,與此相矛盾的是,對李嘉圖著作《政治經濟學和賦稅原理》的摘錄和穆勒著作《政治經濟學原理》的摘錄,在完整地保存下來的第三個筆記本中也沒有直接或間接地加以利用。”[49]也就是說,陶伯特認為,在第二和第三《手稿》中,馬克思沒有“直接或間接”地利用包括《穆勒評注》在內的關於李嘉圖和穆勒的第四冊《經濟學筆記》的內容,當然,這也是魯克儉在批評我的論文中所引用和依靠的論據。

那麽事實如何呢?我們需要根據《手稿》對它的真偽作一下驗證。在《手稿》中,穆勒的名字一共出現了8次。這8次都出現在《第二手稿》(《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單行本,第66、71頁)和《第三手稿》(單行本,第74、126、127、136、137、138頁)中,而在《第一手稿》中一次也沒有出現過。正是從這一基本事實出發,大多數文獻學家,譬如拉賓、山中隆次、羅揚等人才推斷出《穆勒評注》位於《第二手稿》和《第三手稿》之間的結論。這8次的具體情況如下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除此之外,馬克思還在《第一手稿》中引用了李嘉圖著作中的一段話。由於對李嘉圖著作的摘錄和《穆勒評注》是同時出現在第四冊《經濟學筆記》中的,故也需要作一下說明。這段話是來自對歐·比雷《論英法工人階級的貧困》一書的轉引:“李嘉圖在他的書(地租)中說……”[50]從這句話來看,馬克思在轉引時連李嘉圖著作的名字都沒有掌握,而是錯誤地將《地租》當成了李嘉圖著作的書名。拉賓和羅揚,甚至連陶伯特本人也都拿這一點作論據推出馬克思在經濟學研究的第一階段還沒有直接閱讀李嘉圖的著作,而是在《第一手稿》之後才作了《李嘉圖筆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