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巴黎手稿研究:馬克思思想的轉折點

一、黑格爾對近代的“解”

1714年,曼德維爾以未署名的方式發表了那本在當時可謂臭名昭著的著作《蜜蜂的寓言》(The Fable of the Bees:or Private Vices,Public Benefits),提出了一個近代社會特有的悖論:“私人惡德即公共利益”,在揭露近代個人的自私本性的同時,又說明了個人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時也帶來了公共利益。該書發表以後,引起了兩種不同的反響:一種認為它鼓吹“惡德”的合理性,因此必須封殺;另一種卻受到了很多思想家,譬如穆勒、盧梭、康德甚至馬克思[1]等人的關注,特別受到了近代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奠基人斯密的青睞。

《蜜蜂的寓言》之所以受到關注,是因為它發現了近代社會中存在的一個嚴峻的事實,即個體與整體之間的相反關係。一般說來,個體與整體是一致的,個體的善會導致整體的善,個體的偶然會導致整體的無序。這種一致關係在古代的共同體生活中得到了驗證。但是,到了近代,個體從共同體中分離出來,開始以自己的私人利益(惡德)為自己的行為準則。那麽,由此類推,由於失去了共同體這一目標,由這樣一些惡德的個人所組成的社會必將陷入一種“人對人是狼”、“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狀態,作為一個事實,近代自然法思想家也的確這樣預想過。但是,出乎人們意料的是,在現實中,這一無序的“自然狀態”並沒有出現,相反卻呈現出空前有序的“社會狀態”,整體利益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實現。那麽,個體的無序怎麽會帶來整體的有序?預想中應該出現的對立為什麽會在現實中實現了統一?這顯然是近代思想家需要直麵的一個理論難題。

在某種意義上,從盧梭、霍布斯到費希特和康德,近代自然法思想家們都在試圖解決這一難題。霍布斯試圖用個體間的“社會契約”來解釋社會的產生,但由此產生的社會隻不過是個體機械相加的“原子論的體係”,很難稱得上是一個有機的整體。[2]正是因為如此,他的從個人向社會的過渡邏輯一直遭到後人的詬病,直至今日在社會學中還被視為一個尚未解決的“aporia”,被稱作“霍布斯問題”。德國的古典哲學家曾另辟蹊徑,康德把個體看作是一個“人格”,費希特則把個體看作是“自我”,“人格”能夠“為自然立法”,“自我”可以“設定非我”。由於這種個體具備了超強的自我意識,其本身就可視為一種普遍性的存在。因此,倘若要讓個體與整體實現統一,隻需將這種完美的個體放大即可。事實上,康德和費希特也都采取了這種方式。盡管這種做法的確可以使個體與整體統一起來,但是他們關於個體狀態的假定無論如何都與近代的現實不符,在這個意義上,他們的解決方案具有強烈的烏托邦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