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1861—1863年經濟學手稿》與《資本論》中關於分工的章節加以比較,表麵看來,兩者在理論邏輯上似乎並沒有太大的差異,不同的地方在於《資本論》將《1861—1863年經濟學手稿》的理論更加係統化、邏輯化了。如果深入到兩個文本的基本邏輯,我認為在《1861—1863年經濟學手稿》前麵的筆記中,馬克思還沒有真正區分勞動與勞動力,勞動本體論與資本邏輯共同構成了討論的基礎,在立論的根本上,此時的馬克思是從勞動出發的:“勞動本身——勞動,而不是它的產品——的交換價值,由於生產方式本身,而不僅僅是由於資本和勞動之間的契約,成了工人必須出賣的唯一東西。勞動在實際上成了工人的唯一商品,而商品本身則成了支配生產的一般範疇。”[39]這種從勞動本身出發來批判性地討論分工,從其自身的理論邏輯來說,是《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的繼續,這也是為什麽我在前麵強調,《1861—1863年經濟學手稿》是一個過渡性的文本的原因。
大家可能會問,從勞動出發來討論分工有什麽問題嗎?如果我們換個視角就可以看出這裏的問題所在。李嘉圖社會主義者霍吉斯金繼續了斯密、李嘉圖的勞動價值論。在《通俗政治經濟學》中,當討論到分工時,他基本上照抄麥克庫洛赫關於斯密的討論,而麥克庫洛赫對斯密的分工理論,也基本上是全盤接受。作為社會主義者,霍吉斯金強調的是分工的積極意義,並從勞動價值論出發得出了自己的結論:“必須指出,這種做法的全部利益理所當然地集中於勞動者;它屬於勞動者,它理應使勞動者更為悠閑或增添勞動者的財富。”[40]霍吉斯金也沒有看到工人出賣的是勞動力,從而想當然地認為資本主義生產過程中的勞動體現了人的自然本性,進而不言自明地認同了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勞動。把勞動看作人的自然本性,這正是《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中勞動本體論的內核。而在《資本論》中,當馬克思確認勞動力成為商品時,作為體現人的本性的勞動讓位於能夠被量化的勞動,後者是一種形式化的勞動,正是這種形式化的勞動才可以用工資來度量。[41]因此,在《1861—1863年經濟學手稿》中,雖然在總體框架上,馬克思已經轉向了資本邏輯,但由於還沒有自覺界劃勞動與勞動力,他對分工問題的討論還沒有徹底置於這一新的邏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