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18中國民生發展報告:改革是民生發展動力之源

4.3 社會治理創新構建民生發展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4.3.1 社會治理的改革曆程

20世紀90年代以來,治理理論逐步成為西方學術界關注的熱點,治理理論強調治理的係統性、互動性、合作性,實現多主體、多中心治理,從而尋求公共社會管理的科學化以及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中國古代傳統政治思想中,治理通常在字麵上被理解成“治國理政”這一以統治者為主體的行為。而隨著實踐和理論的發展,治理的內涵已經得到了豐富和改變。中國學術界研究治理理論的代表性學者俞可平將“治理”定義為“政府組織和(或)民間組織在一個既定範圍內運用公共權威管理社會政治事務,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滿足公眾需要”,且治理以善治為理想目標,尋求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人在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礎上,結合治理國家的政治實踐,對於“治理”和“國家治理”等概念進行了探索和發展。逐步發展成熟的理論指導著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有效治國理政,科學民主地處理公共事務。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成為文件中常用的表達方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全麵深化改革的重要決定,並且明確提出“全麵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大將國家治理現代化作為全麵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並將其納入“兩個百年目標”之中。現代國家治理體係是一個有機的、協調的、動態的和整體的製度運行係統,其包括規範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係列製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係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係。關注中國社會治理改革變遷,有助於理解改革開放40年間中國國家—社會關係變化和政府行政理念演變,展望中國民主化和社會發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