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打破“隱性世襲”,保障勞動權益,縮小貧富差距
打破待遇優厚的公共職位和國企職位的“隱性世襲”
“隱性世襲”不同於子承父業的傳統世襲,而是指在現代社會將公共權力資源在親友間進行互利的共同分配,是一種親緣曲線換位世襲,由此形成特權階層的體內權力共繼模式。
一段時期,某些政府機關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很多崗位都隻向職工子女開放,或者在公開招聘崗位時優先錄取職工子女或親友。改革開放以前,父親的幹部身份都是影響子女獲得幹部地位的最主要因素。父親具有權力資本的子女比一般人更易於成為幹部。同時,這種權力上的蔭庇,不僅發生在父母與子女之間,還發生在兄弟姐妹之間、同學之間、姻親之間以及其他親友之間。有的官位“世襲”,或是幾代人,或是親屬連續穩坐同一官位;有的裙帶提拔,凡是副處級及以上領導幹部的子女,至少擁有一個副科級以上職務;幹部子弟們的工作會隨著單位盛衰而流動。
這種“隱性世襲”使得待遇優厚且穩定的職業隻向各自係統內的人群開放,將更多更優秀的人才拒之門外,嚴重損害了社會公正,剝奪了大部分人的平等就業機會;使得人們的被剝奪感加重,獲得感消失。“隱性世襲”使得少數人把持著社會中最優厚的職業,支配著大量的公共資源和財富;而一些寒門子弟不管怎麽努力都難改其貧困的命運,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大降低。這種職業世襲使整個社會呈現出利益板結,趨於分裂的態勢。如若公共職位和國企崗位被能力水平不高的官員或後代霸占,那麽整個社會的管理水平、專業技術水平就會下降,真正的人才和精英們就會被邊緣化。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出台了一係列促進就業公平的政策和法規,國企除涉密崗位外,都實行公開招聘,並且招聘人員提前公示,以促進公平。隻有通過不斷深化改革,打破利益怪圈,才能拆除各種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樊籬,促進公平就業,提高企業競爭力。不改革這種靠權力和身份獲得好職位的公共生活環境,不徹底革除這種選才用人上的任人唯親、裙帶關係,不打破“隱性世襲”的不公平狀況,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依托,成為一句空話。隻有通過製度改革,才能讓每個公民都有公平競爭、實現自身價值的寬闊舞台,才能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形成選賢任能、公平競爭的良性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