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成己與成物:意義世界的生成

(一)理性

關於理性及理性的能力,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寬泛而言,在形式的層麵,理性以邏輯思維為主要形態,當康德將知性(understanding)理解為“思維”的能力以及“概念的能力”時,側重的也是這一麵[13]。從實質的方麵看,理性則以真與善為指向。作為以上二者的統一,理性能力既體現於意識(精神)活動,也作用於實踐過程。

從邏輯思維的層麵看,理性的要求首先體現在思維過程應始終保持思想的自我同一。具體而言,思維過程中的概念、論題和語境,都應前後一致、同一,無論是概念抑或論題和語境,若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前後不同一或不一致,則將導致思維的混亂,從而難以引出合理的結論。與思想的同一相聯係的是思想的無矛盾,這裏的矛盾是就形式邏輯的意義而言,其基本要求包括:對兩個相互矛盾的命題,既不能同時加以肯定,也不能同時加以否定(二者不能同真,亦不能同假)。如果不承認以上原則,則思維過程勢必前後相左、彼此牴牾,從而無法形成正確的思想。在這裏,理性的能力具體表現為在思維過程中保持思想的同一,避免邏輯的矛盾。

理性在形式層麵的另一基本要求在於:形成或接受某種觀念,都必須有根據或理由。毫無根據的判斷,往往僅僅是情感的表達,而難以視為理性的活動;沒有理由的確信,則常常表現為盲從,從而同樣缺乏理性的品格。無論是無根據的引出某種結論,抑或無理由的相信或肯定某種觀念,都與理性的原則相衝突。從正麵看,基於一定的根據或理由而引出、接受某種觀念,同時表現為一個正確性或正當性的論證(justification)過程,而根據以上原則及程序進行思維,則從另一方麵展示了理性的能力。[14]

在實質的層麵,理性的能力進一步體現於認知、評價、實踐的各個環節。就認知過程而言,對實然的把握構成了理性的重要向度,後者具體地展開為真實地認識世界與人自身。作為成物與成己的內在條件,理性的能力在這裏表現為通過分析與綜合、歸納與演繹、邏輯推論與辯證思維等的統一,逐漸提供世界的真實圖景。與得其真相應的,是求其善,後者首先體現於評價過程。以人的合理需要為關注之點,評價意味著基於利與害、善與惡的判定,以確認、選擇廣義的價值形態(the good)。盡管利與害、善與惡的內涵有其曆史性和相對性,但在接受和肯定一定評判原則的前提下,唯有擇善而去惡,才可視為理性的行為;反之,知其有害或不善而依然執意加以選擇,則具有非理性的性質。諾齊克已注意到這一點,在談到理性的本質時,他特別將其與利益期待聯係起來。[15]不難看到,認知意義上的得其真與評價意義上的求其善,構成了同一理性的兩個方麵,理性的能力則具體表現為在得其實然(真)的同時,又求其應然(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