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成己與成物:意義世界的生成

(二)感知與體驗

在邏輯思維的形態下,理性能力更直接地涉及廣義的“心”。作為具體的存在,人不僅僅內含“心”的規定,而且以“身”為存在方式,與身相應的是感知與體驗。較之理性作用與“心”的切近聯係,以感知與體驗為形式的人性能力更多地表現為身與心的統一,後者使更具體地切入對象世界與理解人自身成為可能。

感知可以視為人與世界聯係的直接通道。作為把握世界的方式,感知的作用離不開與“身”相關的感官:它首先表現為因“感”而知。這裏的“感”既以“身”(感官)為出發點,又表現為人與世界之間基於“身”的相互作用。從廣義上看,感官並不限於“身”,與工具的製作及其發展相應,人的感官往往可以得到不同形式的“延伸”。光學儀器(如望遠鏡、顯微鏡等)可以延伸人的視覺器官;各種測聲、辨味的電子設施可以延伸人的聽覺、味覺器官,如此等等。這樣,盡管在自然形態下,人的視覺、聽覺、嗅覺能力不如某些動物(如鷹、犬),但通過工具對感官的延伸,人卻可以比鷹看得更遠、可以辨別犬無法分辨之聲和味。

感知的更內在形式,與理性相聯係。從存在形態看,身與心作為人的相關方麵,並非彼此分離,與之相關聯的感知與理性,同樣也非相互對峙。人的感知不同於動物的更深刻之點,在於其不僅僅依賴感官,而是以不同的形式受到理性的製約。從日常的知覺,到科學的觀察,都可以看到理性對感性的滲入。以日常的知覺而言,當我們形成“這是紅色”“那是圓形”等判斷時,其中的“紅”“圓”已不限於特定的對象而包含普遍的規定,後者同時涉及理性之域。現象學提出本質直觀和範疇直觀,在某種意義上也已注意到這一點。與普遍規定相聯係的這種“觀”,已非僅僅是運用感官的感性之“看”,而是表現為滲入感性之中的理性之“觀”或理性的直觀,後者交融著概括、推論、歸類等理性作用。事實上,在感性直觀與理性直觀之間,並沒有截然相分的界限:正如語詞往往同時包含直接指稱與間接指稱(既指稱對象當下呈現的形態,也指稱作為具體存在的整個對象)一樣[19],直觀也往往蘊含雙重之“觀”。同樣,科學研究中的觀察,也無法完全隔絕於理論,由此形成的觀察陳述,則相應地總是不同程度地融入了某種理論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