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成己與成物:意義世界的生成

一 個體之域與成己過程

曆史地看,私人領域曾被理解為與政治領域相對的社會之域,按哈貝馬斯的考察,近代蘇格蘭的哲學家便將與公共權力相對的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視為私人領域。[1]在另一些視域中,私人領域則與私人**相聯係,其特點在於退隱於公共的世界或非暴露於公眾:“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的區分相當於應該顯現出來的東西與應該隱藏起來的東西之間的區分。”[2]與私人領域相對的公共領域,則或者被視為區別於社會領域的政治領域[3],或者被理解為呈現於外並將人聚集在一起的“共同的世界”[4],或者被規定為“介於國家與社會之間進行調節的一個領域”,這一領域向所有公民開放,公眾及公共意見均形成於其中。[5]本章所討論的“個人之域”(或私人領域)以及“公共之域”(或公共領域)與近代以來社會政治論域中的“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既有相通之處,又非完全重合。大致而言,關於個體之域(或私人領域)與公共之域(或公共領域),本書所側重的,主要是個人與社會之分。這一視域中的個體之域或私人之域涉及與個人相關的各個方麵,後者既非直接呈現或展開於社會之中,也不能完全為社會所控製和支配。與之相對的公共之域,則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交往、相互作用之上,具有開放性、外在性、公開性等特點。[6]如果說,將個人與私人領域聯係起來,主要在於指出個人的存在形態中包含著無法消解於社會的方麵,那麽,從公共之域的角度理解社會,則突出了社會的存在形態所具有的相互交往、共同生活、公開參與等性質。如後文將論述的,個體之域與公共之域並非彼此隔絕,二者的區分本身也具有某種相對性。當然,就個體的存在而言,其自我認同和自我成就往往多方麵地關涉上述意義中的個人之域或私人領域。事實上,從現實的形態看,與私人空間相關的精神活動與實踐過程,同時構成了成己的重要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