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世紀50年代以後,心理學界和醫學界普遍認為,個體的受暗示性亦即對催眠的感受性,是一種具有穩定性並可加以測量的心理特質。催眠的感受性是正態分布的,至少在實驗室(與臨床相對)環境下的測量得到的結果是這樣的。
對催眠感受性進行測量的方法很多,主要分為量表測試和臨床測試。
量表測試主要針對催眠感受性(hypnotizability)亦稱為催眠能力(hypnotic capacity)或催眠敏感性(hypnotic susceptibility)來進行測試。
因為人們對不同暗示的感受性並不相同,所以在量表中必須采用多種任務以測試其不同的感受性。
測量催眠的量表有很多,總體來講,都是側重於行為和經驗的,可能是臨床特征或者來自於受術者的客觀報告,通常是根據行為表現的細節給予客觀評分。之所以采用行為量表,主要是為了測量的可靠性,避免主觀性。但在這樣做的過程中難免失去了臨床測試的靈活性。
國外早期的催眠感受性量表主要有弗裏德蘭德和薩賓量表(Friedlander and Sarbin Scale,1938)、愛森克和佛尼奧克斯量表(Eysenck and Furneaux Scale,1945),現在常用的標準化催眠感受性量表是:斯坦福催眠敏感性量表(Stanford Hypnotic Susceptibility Scale,SHSH)和哈佛團體催眠敏感性量表(Harvard Group Scales of Hypnotic Susceptibility,HGS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