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斯坦福催眠敏感性量表
韋森豪佛和希爾加德編製的斯坦福催眠敏感性量表在催眠評估上是一個裏程碑,它為後來各種特殊應用的催眠量表的發展開通了道路。例如,在此基礎上開發了更加適合兒童的催眠感受性量表,以及更適合在臨**而不是在研究中應用的量表。
該量表使用標準閉目感應技術,測試任務涉及從簡單的意念運動項目(如手臂降低)到正向幻覺、失憶和催眠後暗示等。實際上該量表是對弗裏德蘭德和薩賓量表的重新修訂和標準化。
斯坦福催眠敏感性量表有A、B、C3個版本,SHSS-A包括以下12個測試項目:①身體後倒;②凝視目標後閉眼;③手臂下降(左);④手臂不動(右);⑤手指連鎖;⑥手臂僵直(左);⑦雙手移動(靠攏);⑧語言抑製(姓名);⑨幻覺(蒼蠅);⑩眼僵(眼皮粘住);⑾催眠後暗示(換椅);⑿催眠後遺忘。
根據觀察受術者的行為表現評分,每個項目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分別記1或0分。最高得分為12分。
該量表的特點是:能全麵評估受術者由催眠所引起的感知覺和記憶改變的能力。測試時間大約需要1小時。
SHSS-B是SHSS-A的等值形式(複本),12個項目中有9個是相同的,其他的也是測試同樣的功能。二者均最適合催眠篩選,適用的催眠任務廣泛。
SHSS-C旨在擴展SHSS-A和SHSS-B的動機,以更好地反映其測試項目中的幻想和認知。在SHSS-C中,某些項目被適合特定目的的測試任務替換。SHSS-C和SHSS-A有較高的相關,相關係數為0.72。
SHSS-C的測試項目如下:①手降低(右);②分別移動手;③蚊子幻覺;④味幻覺;⑤手臂僵硬(右);⑥做夢;⑦年齡回溯;⑧手臂固定(左);⑨對氨喪失嗅覺;⑩幻聽;⑾負向視幻覺;⑿催眠後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