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深度即進入催眠狀態的程度,指的是受術者意識和無意識起作用的相對程度。人的心理大體上可分為以下三種狀態。
意識狀態:亦稱覺醒狀態,以理性和現實定向的意識活動為主,尚未進入催眠狀態。
混合狀態:在輕度和中度催眠狀態下,受術者會體驗到意識和無意識的交互作用,即處於意識和無意識的混合狀態。此時,受術者雖然能意識到外部刺激的存在,但不會積極主動地注意它們;內部對話可能會有,但是指令性和主宰性變少變弱了。
解離狀態:在深度催眠狀態下的受術者,完全沉浸在無意識過程中,會體驗到各種我們在第五章中提到的催眠現象。
實際上,催眠深度是個連續體,隻有程度的不同,而不是全或無的現象。即使覺醒中的人,有時也會進入不同程度的催眠狀態。有人用輪船、汽車、火車和飛機之間的區別來打比方,認為催眠深度更像是這幾種交通工具每小時行駛的裏程,而不是這幾種運輸模式本身。這就是說,催眠深度不是幾種截然不同的狀態。
(一)根據意識的參與程度,可將催眠深度粗略劃分為輕度、中度、深度三種水平
1.輕度催眠
全身肌肉無力,眼皮難以睜開,身心放鬆,感覺舒服,四肢慵懶,不願動彈。此時受術者仍有較高認識和記憶能力,常常會以為自己並沒有被催眠,但意識清晰度有所下降,注意力集中在催眠師的指令上,心理防衛漸漸減少,能說出平常不願意表達的話,心情也比較平穩。此深度適合進行一般的心理谘詢,但暗示不當會引起警覺和抵抗。
2.中度催眠
感知覺發生變化,記憶有所缺失,身體部分麻木,痛覺喪失;對於催眠指令反應良好,意識雖然清醒,但意識範圍大為縮小,認識和批判能力顯著降低,在暗示下可能出現錯覺和幻覺。一些催眠術表演大多是在這種狀態下進行的。在朦朧中意識與潛意識搭起了一道橋梁,催眠師可以直接對潛意識下指令,潛意識可以直接把特定的信息送到意識層麵。心理治療常常著重在當事人對於過往經驗的重新詮釋和人生經驗的統整,需要清醒的意識狀態來參與,所以中度催眠狀態是最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