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克森學派在催眠治療實施過程中奉行以下四個原則。
(一)潛意識無須意識化,無意識過程可以在意識察覺之外解決問題
傳統的心理治療,特別是精神分析學派,主張將潛意識上升為意識,通過對潛意識症結的領悟來達到治療目的。而艾瑞克森認為,潛意識是一個巨大的資源庫,是連接涵蓋了廣泛人類經驗的複雜集合。無意識模式時時刻刻對個人的行為進行調節、控製和指導,是催眠治療中為個體創造不同的知覺、體驗和行為的資源。在艾瑞克森學派看來,潛意識中蘊藏著可帶來積極治療變化的潛能。意識—潛意識的分裂為催眠治療師和受術者之間多層次的溝通提供了可能性。在潛意識水平所做的一切,既可能有害健康,也可能促進健康。在催眠中可利用無意識過程的積極方麵,使個體產生更多的健康體驗。
(二)無須分析受術者的心理機製和人格特征,它們可用來實現治療目標
艾瑞克森對催眠治療和一般治療的重大貢獻之一是,利用受術者正在發生的行為、知覺和態度來促進治療的變化。治療師不要求受術者符合自己的互動模式,而是接受他們的行為模式並在治療過程中使用。在碰到一些行為舉止怪異或對催眠有阻抗的受術者時,不必從心理機製和人格特征方麵尋找原因,或對其行為加以阻止,而是將其視為積極的回應加以利用,因勢利導,將其引向治療目標。
(三)無須直接暗示,在很多情況下可以使用間接暗示
當催眠治療師要求一定的明確反應時,采用的是直接暗示。而在間接暗示中,治療師的要求和受術者的反應之間的關係是不太清楚的。例如,在催眠誘導中使用直接暗示,治療師可以對受術者說,“閉上你的眼睛,並且變得越來越輕鬆”。而在使用較為間接的方法時,相同的暗示可能是,“你需要為自己的學習創造一個舒適環境,當你進入催眠狀態時,或許你會注意到你的眼睛會閉上、部分閉上或一直保持現在的狀態”。在這裏,催眠師會根據每位受術者的情況為進入催眠狀態提供多元化的選擇。艾瑞克森在他職業生涯的早期,經常使用大量直接暗示。然而,在生涯的後期他更多使用間接暗示。間接暗示通過不直接挑戰受術者的意識來表達對他的尊重。間接暗示使用類比、故事、逸事、笑話、寓言、悖論、雙關語等隱喻作為治療的基礎,因為它們允許受術者做出有意義的聯想,來探索他們的潛力,促進新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