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所謂“認識論的轉向”概括近代哲學的特點、並將這種轉向理解為哲學的關注重心從本體論問題引向了認識論問題,似乎已成為某種流行之見。在以上視域中,認識論每每與本體論相分而又相對,從而呈現狹義的形態。[2]從另一方麵看,自詡為實現了“語言學轉向”的當代哲學,往往較多地對認識論或知識論的立場持批評的態度,晚近有關克服認識論之說,便是其中一例。[3]作為需要加以克服的形態,這種認識論的特點之一被理解為預設外部對象並試圖加以表象[4]。認識論與本體論的相分,表明認識問題與存在問題彼此疏離;克服執著外部對象的認識論,則意味著認識論應當與存在問題分離,這樣,認識論或者被視為已與存在相分,或者被認為應該與存在相分。這種看法的背後,是知識與智慧的脫節。
與上述理解不同,馮契先生既沒有將哲學的演進視為從本體論向狹義認識論的單一衍化,也不讚同將認識論作為克服的對象。以廣義認識論為視域,馮契先生揚棄了認識論與本體論、價值論等之間的分離形態,並將知識與智慧的統一引入認識論,後者同時表現為對何為哲學與哲學何為這一元哲學問題的澄明。
一
與認識論的狹義形態及拒斥認識論的立場相呼應,在當代哲學中往往可以看到對存在問題各種形式的質疑、疏離、懸置。現象學所謂懸置判斷,首先意味著懸置外部存在;哈貝馬斯將主體間關係提到突出的地位,以此超越主體—對象的視域,其中也蘊含著對外部對象之“在”或對象性之“在”的某種疏遠,它與此前馬丁·布伯以我—你關係取代我—它關係在邏輯上似乎具有一致性;分析哲學則在沉浸於語言世界或對世界的邏輯構造的同時,往往相當程度地淡忘了實在的世界。以上不同的進路盡管具體的哲學立場各異,但在懸置對象之“在”或世界之“在”方麵,無疑具有相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