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離異家庭兒童心理研究

哪些因素影響我們的情緒?

(一)個體因素

1.對父母婚姻衝突的感知

在前麵的研究中,我們發現了一個讓人深思的結果:父母的婚姻衝突給兒童帶來的心理傷害要遠甚於父母離異這件事的傷害。由此可見,兒童對父母婚姻衝突的感知是影響其情緒情感反應的一個重要因素。

我們將兒童感知到的父母婚姻衝突劃分為三個不同維度,即衝突強度、衝突頻率、衝突的解決,結果發現,它們分別對兒童的自尊、主觀幸福感、積極情緒都有負麵的影響,並且正向預測兒童的受歧視感、問題行為和消極情緒。具體來說,兒童感知到的父母衝突的解決可以負向預測兒童青少年的情緒,父母婚姻衝突解決得越好,兒童青少年的情緒越積極;相反,衝突解決越不好,孩子的情緒也就越消極。我們認為,這是因為低效的衝突解決使問題惡化,衝突加劇;而高效的衝突解決不僅可以平息父母衝突,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還可以讓孩子學會積極的問題解決方法。這與一些研究者的結論相同,如王瑛(1990)認為,父母離婚前爭吵謾罵,甚至動拳腳、用棒棍,這種衝突行為會深深地刺痛孩子,使他們心緒不寧;父母之間的相互粗野的指責不僅損害了他們在孩子心中的威望,還會激起孩子的異常情緒。

2.自尊、人格、自我意識等因素

自尊是個體人格的核心因素之一,也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也稱自我尊重。周耀紅(2007)認為,自尊是個體對自己做出的並通常持有的評價,它表達了一種肯定或否定的態度,表明個體在多大程度上相信自己是有能力的、重要的、成功的和有價值的。簡單說,自尊就是個體在對待自己的態度上表現出來的對自我價值的判斷。布朗(Brown,1993,1995)的研究表明,高自尊的個體和低自尊個體對情緒的反應是不同的。布朗和曼科維斯基(Brown & Mankowski,1993)的研究已經表明,當麵對效價性的生活事件時,個體表現出來的是高自尊還是低自尊,這會導致他們對消極事件的反應存在差異。不同自尊水平的個體在對積極情緒的體驗上也存在差異,高自尊的人比低自尊的人付出更大的努力以增強或延長他們的積極情感,而低自尊的人有時甚至會盡力減弱積極情感。並且,在經曆成功事件之後,高、低自尊的個體在認知和情感體驗上存在差異,在成功之後,低自尊者比高自尊者體驗到更多的焦慮情緒和自我認知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