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文化難解難分,因為宗教的形成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更為高級而複雜的精神文化過程,它與文化有著一樣的生活經曆和生活意義。宗教的曆史總是與文化的曆史交織在一起的,它通過對哲學思想、倫理道德、法律、教育、生活習俗、文學藝術、音樂、建築、繪畫、雕塑、旅遊、詩歌等方麵的滲透,體現其文化意識。基督教關於文化的發生具有神秘主義特征,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被逐出伊甸園後選擇的生活方式,注定是一種充滿人格分裂的方式。基督教把文化理解為道德淪喪的結果,於是,用超自然的力量來拯救社會、用博愛精神消除罪惡,這成為基督教徒們布道的內容和任務。從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看,文化矛盾或悖論是文化發展的動力。悖論的出現,是不同方向上張力的作用結果,各方麵能力的增長、活動方式和交往理論的變化、價值觀的多元化等,都可能成為文化發展的原動力。文化就是相互矛盾的元素構成的統一體,這些元素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轉化不斷推動文化自身的發展。文化作為一個積累過程,它所花費的成本在不同時期是有差別的,早期的自然承接中,“文化的累積並沒有什麽神秘的原因,但它需要低廉的租金、簡短的契約、不很嚴格的許可法,才能夠累積”[41]。但是,在現代社會中,文化傳承的主觀性和能動性增強,並在技術的推動下不斷提高文化積累和傳承的成本。這種文化不僅是生活的敘事方式,不僅是一種批判性理論,更是行為的價值寄托。然而,各大宗教派別在嚴謹性上是不一樣的,對教規的設置差別很大,涉及教義問題時的反應方式和激烈程度也不一樣。宗教文化與宗教倫理緊密聯係,宗教倫理是宗教文化中對社會最有影響力的部分。在不同宗教中,宣揚善惡報應的倫理法則,很重視清規戒律、教條教義的約束作用,借神聖意誌將某些世俗道德的內容納入其領域,使普遍的倫理規範成為神的誡命和宗教戒律,把平凡的道德準則變成超凡的道德律令,這種倫理道德的神聖性對於信徒而言,就具有極強的約束和自律作用,對其他社會成員也具有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