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概念的含義
自我概念(self-concept)或稱自我,亦稱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是以自身為對象,形成對自身的看法和觀念,是個人對自己整體性的想法與觀點;這些概念是因適應個體扮演的不同角色發展而來,是一種心理與行為的核心圖式。
自我概念大致包括以下三方麵的內容:一是個體對自身生理狀態的認識和評價。主要包括對自己的體重、身高、身材、容貌等體征和性別方麵的認識,以及對身體的痛苦、饑餓、疲倦等感覺。二是對自身心理狀態的認識和評價。主要包括對自己的能力、知識、情緒、氣質、性格、理想、信念、興趣、愛好等方麵的認識和評價。三是對自己與周圍關係的認識和評價。主要包括對自己在一定社會關係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對自己與他人關係的認識和評價。
二、自我概念的相關理論
(一)詹姆斯關於自我的理論
詹姆斯認為總體上自我分為主體我和客體我。主體我(I)即自己認識的自我,是認識的主體。客體我(me)即人們對於自己的各種各樣的看法,包括物質我、社會我和心理我,這三個要素都包括自我評價、自我體驗以及自我追求等側麵。如“我恨我自己太缺乏自信了”。第一個“我”是主觀的我(I),是對自己活動的覺察者;第二個“我自己”是客觀的我(me),是被主觀的我覺察到的自己的身心活動。
1.物質我
與自我有關的物體、人或地點(身體組成部分、服裝、家庭、親人等);“物質自我是他所能稱為他的(his)的所有,是結合了最重要利益的本能偏好的目標。不僅限於身體、還包括他的衣服和他的房子,他的妻子和兒女,他的祖先和朋友,他的名聲和成果,他的土地和馬匹、遊艇和賬戶。所有這些都賦予他相同的情感。如果它們都非常好,那麽他會有成就感;如果它們不怎麽好,那他會感到沮喪——雖然對每件事而言程度未必相同,但總的趨勢是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