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尊與自卑
(一)自尊
在自我概念中,有一個自我評價的部分就是自尊(self-esteem)。自尊涉及個體是否對自己有積極態度,是否感到自己有許多值得驕傲的地方,是否感到自己是成功的和有價值的。
自尊是指個體對自己整體狀況的滿意水平,可以是積極的,也可以是消極的,具有跨時間和情境的一致性。高自尊的特質:較容易接受自己與他人;低自尊的特質:容易焦慮、自我懷疑、不快樂。自尊是個體行為的主要動力,是身心健康的決定因素。
(二)自卑
自卑就是低自尊。由於自尊的需要是一種豐富性的需要,故自卑的人最需要獲得尊重。有時候我們說某人雖然自卑,但他的自尊心還非常強。這話的意思是,他的自尊需要很強,是維護自尊形象的防禦心理非常強(否認失敗、為缺點作辯解等),而不是說他的自尊需要得到滿足,是個高自尊的人,體驗到了高度的自我價值感。
從人際關係心理學的角度看,自卑感往往是引起摩擦和麻煩的最主要根源。不少自卑者為了維護自己脆弱的自尊心,如果有一點點小事危及他的自尊時,就會立刻產生保護自我的心態和過激的反應。特別是其自尊心特別低落時,幾乎所有的事物都會對他形成一種威脅。
自卑(低自尊)者的特征包括以下幾方麵。
第一,高度地使用自我防衛機製。
第二,對他人批評的高度敏感和過分在乎。
第三,認為所有的批評都和自己有關。
第四,對他人奉承、讚揚做出過度的反應。
第五,對競賽的拙劣反應:隻與比自己差的人,或比自己強大得多的人比賽。
第六,輕視別人的傾向。
良好的自我概念和自尊水平有助於自卑情結的擺脫。
二、自尊的結構與影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