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8-1 請把書倒過來看看
一、離婚的發展變化過程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雖然離婚的原因各異,但也有一些心理規律可循。總起來說,離婚的心理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下麵幾個階段。
(一)分歧爭吵階段
婚後夫妻可能經過了從熱戀到磨合的階段,彼此對婚姻的滿意度都很高,但是生活中總是存在很多的**和新的問題,當問題發生的時候沒能有效地處理,開始也能壓抑容忍,積累到一定程度便開始爭吵。甚至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也相互批評、指責,嚴重的發展到謾罵。這一階段還沒有明確在心裏產生離婚的想法,但是婚姻中的困頓讓其中一方或雙方產生了累或者是迷茫的感覺,近而懷疑自己當初的選擇,萌生出想要放棄婚姻的想法。
(二)收斂冷漠階段
經過一段時間的激烈爭吵,雙方心理距離拉大,開始收斂,並產生戒備心理。誰也不願理會誰,彼此變得冷漠起來。此階段雙方還沒有挑明離婚的想法,但是至少其中的一方,已經在心中盤算離婚的利弊和實際的困難。男性在此階段停留的時間比較短,往往可以迅速地做出決定,但女性往往在此階段會更多地顧及子女或彼此的感情而陷入這種矛盾之中,很多人也往往在這一階段或下一階段停滯於此,既不能克服婚姻中的障礙,也不能放棄婚姻。總起來,彼此互動減少,貌合神離。
(三)僵持期
僵持期是指一方提出了離婚,但是因為一方不同意或是因為其他的原因而不能馬上辦理相關的手續,而彼此相互爭吵或冷臉相對的時期。本階段,離婚的問題已經納入日程,彼此在言語和行為上排斥及傷害著對方,仿佛這樣才能夠稍稍減少一些自己內心中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