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的父母付出很多但收益很少。一方麵,他們把大量的精力和金錢投入到孩子身上,在“絕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邏輯指導下,努力控製孩子的命運,惶恐地給孩子報各種課外班,不惜犧牲自己的業餘生活,在嚴重妨礙個人生活質量的條件下,一切為了孩子,一切為了孩子的未來。另一方麵,他們卻收獲不多,最多收獲了一個聽話的、被動的、不會犯錯誤的乖孩子,而有些人則剛好相反,收獲了逆反的、不感恩、不孝順的、網絡成癮的、大學畢業不工作啃老的、甚至打罵父母的孩子。父母經常抱怨,我們比父輩更加關愛孩子,給他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條件,為什麽他們不像自己一樣知道感恩和孝順呢?這個問題的答案還得從孩子的感受說起。
隻有在一個人有需要時,你的給予與滿足才是有效的。如果沒有需要,給予不具有滿足的作用,反而令人生厭。還記得小時候吃飯的情形吧,如果你不想吃某種食物時,父母強行喂你,你的感受是什麽?要麽被動接受,要麽掙紮反抗。無論哪種感受都是負麵的。
心理學把人的需要分為兩個不同的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生理的需要,所謂生理的需要是為了維係生命的延續而產生的基本需要,是生命存活必不可少的需要,這種需要如果得不到滿足,個體就會生病甚至死亡。比如,人們對空氣、食物、水或者住房的需要就屬於這類需要。生理需要的目標是身體的健康與舒適。第二個層次是心理的需要,心理的需要也可稱為精神的需要,是指一個人成為自我整合、自我接納、內外統一、能夠獨立行動、發現生活的目標和意義的需要,心理需要的目標是心理成長和獲得幸福感,即在心理上有活力。
根據美國心理學家德西(Deci)等人提出的自我決定理論,人們的基本心理需要主要有三個。第一個是自主的需要,即自由選擇行為、選擇想法和感受的需要。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的需要,如果自己的想法、感受和行為總是被他人強迫,心理就會忍受極大的痛苦。第二個是能力的需要,當個體吃飽了覺得環境安全之後,就會產生探索環境、實現某一能力的需要,如堆沙人、製造小玩意、做手工等。能力的需要也被稱為掌控感,體現了個體實現自己潛能的需要。如果孩子做事情經常失敗,就無法產生能力需要的滿足,他會產生習得性無助與悲觀的態度,遇到挑戰就易逃避。第三個是聯結的需要,即被愛、被理解、被傾聽和被尊重的需要,也可以稱為交往的需要。孩子不喜歡孤獨的感覺,希望加入某一團體或者有大人陪伴,這種陪伴不僅能滿足安全感,而且也是成長與學習的重要途徑。如果孩子聯結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就會感到孤獨與疏離,感受到被社會團體或他人排斥,認為無人理解自己,不僅情緒低落,而且缺少活力。如果一個人在上述三個基本的心理需要上均得不到滿足,他也許不會生病或死亡,但是精神上一定是不健康的,即無活力的和不幸福的。心理需要整體不滿足的常見後果是情緒低落,嚴重表現則為抑鬱症。抑鬱症的典型特點是缺少基本活力和興趣,是心靈的枯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