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戰”時代的結束,並不意味著衝突煙消雲散,隻不過是國際國內社會衝突表現出新的形式和趨勢,並以新的方式影響著社會發展進程。理性看待這些新衝突形式及其影響與作用,對於正確引導全球化、合理推進社會發展非常重要。
在全球化條件下,需要對社會發展中的衝突問題加以重新審視,以合理看待和處理衝突問題。從唯物史觀的基本立場來看,社會發展中的衝突簡要說來,就是社會發展中不同主體間的對抗性矛盾。衝突與矛盾既有聯係又有區別。社會衝突是社會矛盾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它是矛盾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當社會關係內在矛盾的鬥爭性方麵占據主導地位,而同一性方麵居於從屬地位時,其矛盾就表現為對抗性矛盾,呈現為社會衝突。具體說來,在社會發展進程中,不同社會實踐主體(階級、階層、群體、社會組織、國家、國際組織等)為了追求和維護各自的利益,常常會發生摩擦乃至互相對抗,這就表現為不同形式的衝突。因而社會衝突主要發源於對抗性的利益關係,深層次的根源在於不合理的生產關係。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不合理的生產關係必然是生產資料占有的失衡、資源分配的不均衡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這就必然造成不同主體間的尖銳對立,發展到一定程度,衝突就會發生。隨著全球化的深入發展,這種衝突不斷發生並日益擴大。國際衝突與國際競爭、國際合作之間最顯著的區別是,國際衝突具有直接對抗性與結果的零和性,即衝突意味著利益、價值和目標的直接對立與交鋒,一方之所得意味著另一方之所失。在當前國際社會各種力量的鬥爭中,霸權主義不僅表現在國際政治領域,而且表現在國際經濟領域、文化領域等,因此國際衝突涉及社會生活諸多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