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興起的基本條件
民族社會主義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出現的新型社會主義,是亞洲、非洲、拉丁美洲新獨立國家進行的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探索的總稱。
近代民族國家率先在歐洲興起後,這些國家迅速走上了產業革命的道路。憑借著產業革命的巨大成就,西歐和北美地區成為世界上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並且在不斷形成的經濟全球化中占據了政治、經濟和軍事優勢,他們也在全球範圍內進行激烈爭奪,試圖獲得地球村“村主任”的地位。在19世紀80年代,資本主義國家已經將整個世界瓜分完畢,廣大的亞非拉落後地區淪為發達的歐美國家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充當它們的商品銷售市場和原料產地。此後,後起的德國、日本等資本主義國家爭先恐後地爭奪“陽光下的地盤”,19世紀末期資本主義列強重新瓜分世界的狂潮逐漸興起,並由此導致了20世紀的世界性戰爭。在這個過程中,遭受殖民統治的亞非拉人民從來沒有停止過反抗,並且陸續獲得了一些勝利,出現了一些獨立國家。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隨著亞非拉地區人民的覺醒,這些地區興起了民族解放運動的巨大浪潮,長期遭受資本主義國家侵略、占領和控製的國家經過長期鬥爭,終於贏得了國家獨立和民族解放,先後有100多個國家獲得獨立。它們能獲得獨立自主的權利,首先是它們長期艱苦卓絕的鬥爭的成果,同時也因為老牌帝國主義國家在戰爭中被嚴重削弱,它們沒有能力繼續按傳統的方式來統治這些國家,隻好調整統治政策,如英國采用“英聯邦”形式,以“憲製改革”“移交政權”等方式給予殖民地自治權利;一些國家則不再看中有限的領土範圍,而更注重構建以經濟為主的全球網絡範疇。這些都給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獲得獨立自主創造了條件。新獨立的這100多個國家尋求自己獨立發展的道路,這是民族社會主義興起的基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