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黎公社如何創建新國家、新社會
1871年3月28日民主選舉產生的曆史上第一個工人階級的社會主義政權巴黎公社委員會正式誕生之後,它麵臨的曆史使命就是要創建新國家、新社會,開辟新世界、新時代。在巴黎公社委員會短暫執政的兩個多月(62天)內,它竟然有一係列嶄新的創舉,在世界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運動中留下了永遠熠熠生輝的光榮篇章。
巴黎公社委員會從3月28日至5月21日,總共55天,召開過58次會議,有時每天舉行兩次或三次會議(其間隻有5月11日、13日、14日、18日、20日這五天因局勢緊張未開會)。3月31日公社決定每晚8點召集委員開會。即是每晚開會決策,白天分頭執行。非常難得的是這58次會議保留下了較為完整的兩大厚本會議記錄(中譯本已由商務印書館於1963年出版)。從這兩本珍貴文獻我們得以了解巴黎公社在民主選舉產生領導機關巴黎公社委員會之後,這個領導機關是如何通過民主協商、民主立法、民主決策,實現民主行政、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從簡要概括和歸納可以看出,巴黎公社委員會在執政兩個多月之中,在政法建設、財經建設、文教建設、社會建設、軍事建設和外事建設這六個方麵都采取了一係列新舉措,在多方麵增進了廣大工人和勞動人民的福祉,在多方麵初步積累了社會主義建設的寶貴經驗。
巴黎公社的首要創舉是製定了嶄新的決策與法令,開展民主政治建設。巴黎公社民主選舉產生的公社委員會取代了舊的資產階級國家政權機關之後,首先就要取消舊國家政權機關的官僚特權,規定新的工人國家領導人的工資待遇。在3月31日召開的第二次會議上,第一次討論並決定公社委員的工資問題。“公民克雷芒請大會注意薪金問題,應該根據民主原則規定公社委員的薪金”,“公民瓦萊斯提出每月三百法郎的數額。公民韋爾杜爾支持這個建議,並提議馬上宣布,任何一個公職人員所得薪金每天不超過十法郎”,“公民朗克同意規定公社委員按日付薪製”,“公民奧斯丹提出每天十二法郎的數額”,“公民克雷芒覺得這個數額不夠,認為每天應該得十五法郎”,“公民弗蘭克爾建議每天十法郎,參加一次會議另發給五法郎”。①從以上會議記錄可以看出:每個委員在會上都是以公民的平等身份和稱呼發言,在發給公社委員的薪金問題上有發給日工資和月工資兩種提案,在日工資問題上有按日發給10法郎(與會另加5法郎)、10法郎、12法郎或15法郎四種意見。民主討論之後進行民主表決,結果是:4票讚成弗蘭克爾的每天10法郎(參加開會另加5法郎),8票讚成每天10法郎,6票讚成每天12法郎,22票讚成每天15法郎,“因此,通過了十五法郎的提案”①。即每月450法郎,每年5400法郎。到4月1日公社委員會進而決定把日薪製改為當時法國通行的年薪製。據《巴黎公社公報集》收入的文獻記載:“巴黎公社在4月1日的會議上已做出決定:公社各部門職員的最高薪俸為每年六千法郎。所謂公社各部門,是指公社所有的公共服務機關,無論民政機關或軍政機關均包括在內。”②與這個決定緊密相關,公社於4月2日簽發了《廢除國家機關高薪法令》,內容這樣寫道:“鑒於到目前為止,各國家機關的高級職務由於支給高薪,是被當作肥缺來鑽營和授予的;鑒於在真正的民主共和國裏,既不應有輕俸,也不應該有高薪;為此決定,各公社機關的職員,最高薪金規定為每年六千法郎。”③這個法令的規定比之原來的決議每年略微增加600法郎。這個最高薪金與當時巴黎熟練工人的最高薪金相等,這體現了工人國家公仆的本質,公仆的待遇不應高於主人。這並不是平均主義,因熟練工人與不熟練工人的工資差距當時為5倍,政府公職人員的工資差距也是5倍。公社委員的6000法郎年薪比之當時法國資產階級政府高官每年300萬法郎的高薪相距竟有500倍之差。當時政府總理梯也爾的高薪是每年500萬法郎。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中深刻揭露並且嘲諷了梯也爾的反動本質和虛偽麵孔。馬克思說:“在波爾多的時候,他(指梯也爾——引者注)為了使法國避免即將來臨的財政崩潰而采取的第一個措施,就是給自己規定了300萬法郎的年俸;這就是他1869年在他的巴黎選民麵前當做前景描繪出的那個‘節儉共和國’的全部內容。”①馬克思同時在這部總結巴黎公社曆史經驗的文獻中對公社采取的取消高薪、限定公仆薪金的法令給予極高評價。他說:“公社是由巴黎各區通過普選選出的市政委員組成的。這些委員對選民負責,隨時可以罷免。”公社各個行政部門的官員“從公社委員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職人員,都隻能領取相當於工人工資的報酬。從前國家的高官顯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權以及公務津貼,都隨著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社會公職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們的私有物”②。恩格斯於1891年在為馬克思《法蘭西內戰》的重新出版所寫的導言中進一步從理論的高度指出:“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社會公仆變為社會主人——這種現象在至今所有的國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兩個可靠的辦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方麵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隻付給跟其他工人同樣的工資。公社所曾付過的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這樣,即使公社沒有另外給代表機構的代表簽發限權委托書,也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了。”①1871年以來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運動曆史經驗表明:違背巴黎公社采取過的以上這兩個可靠的辦法,終究會導致社會主義國家覆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