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建立社會主義的領導者是人民革命黨,它本是印度支那共產黨的一個分支。1951年2月,印度支那共產黨第二次大會決定越南、老撾、柬埔寨分別建立符合本國國情的革命政黨。於是,老撾革命者於1955年3—4月舉行全國代表大會,成立了老撾人民黨。1972年,在老撾人民抗美救國鬥爭即將取得勝利的前夕,老撾人民黨召開了第二次代表大會,把人民黨更名為老撾人民革命黨。1975年12月,老撾宣布廢除君主製,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國。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建立以後,老撾人民革命黨是唯一合法的政黨,也是唯一的執政黨,過去的一些政黨和政治組織被改組和解散。同時,老撾人民革命黨還建立了蘇聯式的過度集中的政治模式。老撾人民革命黨處於老撾政治權力結構的中心地位,是國家政治生活的唯一領導力量。各級立法、司法和行政都是在老撾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的。[7]
掌握政治權力後,老撾人民革命黨開始在老撾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在1986年“革新開放”前,老撾社會主義的發展經曆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社會主義改造和初步發展。
近代以來,老撾飽受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的**與掠奪,而老撾人民則將主要精力用在趕走侵略者、拯救國家上,根本沒有條件發展經濟。因此,1972年老撾雖然獲得了民族獨立,但整個國家滿目瘡痍,農業生產停滯,農田荒廢,全國大多數地區仍處於自然經濟和半自然經濟的狀態。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老撾人民革命黨根據蘇聯模式進行本國的社會主義建設。
在1972年2月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老撾人民黨提出,“在全國完成民族民主革命,為不經過資本主義發展道路直接進入社會主義準備一切必要條件,把老撾建成一個和平、獨立、民主、統一和繁榮的國家”[8]。老撾人民革命黨成為執政黨之後,根據“二大”的政治綱領開始了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1975年10月,老撾人民革命黨二屆三中全會宣布,老撾已經完成了民族民主革命,“開始不經過資本主義發展階段而直接進入社會主義階段”。老撾當前革命的主要任務是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消除買辦資本家經濟和封建地主經濟,改造個體經濟,建立和發展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通過農業合作社的形式逐步將分散的、落後的小農業轉為社會主義大生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