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一詞可能來自中世紀拉丁語barroco,指“荒謬”,也可能源於西班牙語barroec或葡萄牙語baroco,指“不規則的橢圓形珍珠”,德語裏有“造作(gedrechselt)、歪斜(schief)”之意,帶貶義色彩,這一含義與“怪誕”(groteske)美學緊密相關。李春在著作《歐洲17世紀美術》裏概括了巴洛克藝術的七個特征:華麗性—壯觀、豪華、奢侈,建築與雕刻材料均造價昂貴,喜歡采用紋路絢麗的彩色大理石圖4-6;浪漫性—極力打破古典主義和文藝複興的寧靜和諧,強調非理性的幻想與幻覺,雕刻和繪畫均充滿緊張的戲劇氣氛,注重反差元素之間的對抗張力;**性—充滿強烈的情感色彩,反映內心的**不安、七情六欲,通過變形手法追求驚異與怪誕效果;運動性—外在形式強調動感,具有強烈而複雜的節奏感和韻律感,對動勢的追求導致對曲線的青睞,對人物奔跑或飛翔姿態的熱衷,造型曲折多變,仿佛靈動翩飛的蜻蜓;空間性—盡量突破平麵,開拓多維空間;綜合性—這既指多種藝術形式的融合,也指建築各部分及其與環境的融合;宗教性;非現實性—背離現實生活,富於想象元素。
我們可以以四件雕塑作品為例來看上述特征。小米歇爾·楚恩(Michael Zürn der Jüngere)的鍍金木刻《聖母悲戚》(Schmerzensmutter,1685)屬於表現耶穌受難的群像,聖母目睹基督受難的情景,表情極其痛苦,臉轉向左側,手臂抬起,雙手握在一起;不僅她的頭、手等身體姿態形成動感,她的衣服皺褶仿佛也在飄**旋轉。保爾·埃格爾(Paul Egell)的象牙浮雕《哀悼耶穌》(Beweinung Christi,1730)圖4-7表現的是基督撒手人寰的戲劇性姿態,跪在他身邊的懺悔和哀悼者是亞當與夏娃,他倆所犯的原罪最終導致基督受難,左側蘋果樹上的十字架影射這兩個事件之間的關聯。畫框底部是骷髏和蘋果,上端是微笑著的天使頭顱。白色象牙與深棕色木框烘托出凝重的悲悼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