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視與思:德國造型藝術史

第一節

19世紀20年代,德國興起了浪漫主義的風景畫派,描繪的題材往往是哥特式教堂的廢墟、墓地、月夜、荒原等蒼涼凋敝的景色,其代表畫家是卡斯帕爾·大衛·弗裏德裏希(Caspar David Friedrich,1774—1840)。他出生於德國東北部小城格萊夫斯瓦爾德,曾在家鄉學習建築繪畫,1794年前往哥本哈根學院深造,主攻建築素描,四年後遷居德累斯頓。我們可以結合他的作品考察浪漫派藝術中自然表現的三個特征。

第一,浪漫派作品通過自然來表現人物內心。在油畫《帶彩虹的山區風光》(Gebirgslandschaft mit Regenbogen,1810)圖6-1中,一道彩虹橫跨蒼穹、連接天地,天空顯得無邊無際。畫麵上有兩個光源,一個是畫麵之外位於觀者方向的太陽,陽光導致彩虹的出現並照亮畫麵前部,另一個是位於彩虹上方的月亮,它正穿透雲層,灑出銀輝;盡管如此,並不明亮的光照使畫中景觀基本隱沒於輪廓模糊的晦暗陰影之中。一個男子倚坐在岩石旁,手持拐杖,這說明他是位徒步者,正在途中小憩;他望向遠方黑幽幽的山脈,山脈雖舉目可見,卻因橫亙其間的深穀,其實相距遙遠;他背對觀者,視線與其一致,觀者雖看不見人物表情,不過從同樣呈現在他麵前的景象可以推想,徒步者看向自然的目光一定充滿讚歎和敬畏,自然景象引發了他關於天地浩渺的沉思。對畫中人物采取背部描繪法,這一方麵可為觀者帶來無窮聯想和詮釋的可能性;另一方麵觀者因為視線方向的重合而與人物產生強烈的認同感,可以將畫中風景、人物姿態等作為線索,揣摩想象其心情與感觸,通過自己的感悟去“填充”畫中人物表情的“空”(缺席)。

圖6-1 弗裏德裏希,油畫《帶彩虹的山區風光》,1810

畫中景觀在現實中恐怕未必真有,弗裏德裏希的創作不求對景觀的描摹式忠實或客觀再現,而是強調其中蘊含的浪漫氛圍:風景之現實性的弱是為了凸顯其精神性(抒情性)的強;風景的價值不在於景象本身,而是作為身處其中的觀者的心靈回應場,相當於抒發人物情感的載體。浪漫派文學家施萊格爾(August Wilhelm Schlegel)在講座“關於藝術與自然之間的關係”(1802)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