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域外資源與晚清語言運動:以《聖經》中譯本為中心

一、1833—1874年:傳教士代理時期

1806年(清嘉慶十一年),在出生於澳門的亞美尼亞人拉沙(Joannes Lassar)的協助下,從未到過中國本土的英國浸禮會傳教士約書亞·馬士曼在遙遠的印度,開始了《聖經》的中文翻譯工作。1820年,僅僅成立4年的美國聖經總會通過威廉·華德(William Ward)牧師,向馬士曼贈送該會出版的《聖經》,並向在廣州的英國倫敦會傳教士馬禮遜和馬六甲的英國倫敦會傳教士米憐致意問好。[2]1822年,馬士曼在印度塞蘭坡出版《聖經全書》。這是世界上第一本漢語全本《聖經》,也是最早的深文理譯本。

1822年3月,馬禮遜將清政府禁止《聖經》流傳的情況回信給美國聖經總會,所以資助沒有實現。由於種種原因,美國聖經總會對漢文聖經曆史上最早的馬士曼譯本和馬禮遜譯本,僅僅表示了關注,對其翻譯和出版均未提供經費支持。[3]直到1832年,美國聖經總會在中國境外東南亞一帶向華僑銷售發行了《聖經全書》二種、《新約全書》三種、《詩篇》四種,約12 000至15 000 冊。[4]

1830年,美國公理會傳教士裨治文來到中國。他是第一個來華的美國傳教士。1832年,裨治文向美國聖經總會申請翻譯流通《聖經》的經費。他寫道:“長期以來中國一直被忽視在基督教世界以外,這是一個可悲的事實。它將基督徒打入了深深的羞辱中。這麽多世紀以來,沒有任何一個上帝的文字被翻譯成為這個如此之大的人類大家庭。完全可以肯定,直到1819年,還沒有任何一部《聖經》被翻譯成中文[5]。”[6]

1832年[7](一說1833年[8]),美國聖經總會第一次為《聖經》在中國的翻譯提供經費:向正在從事《聖經》翻譯工作的裨治文提供了3千美元資助。1833年,美國聖經會向馬禮遜、德國傳教士郭實士(Karl Friedrich Gutzlaff)和在中國經商的美國商人金(King)提供了經費。這時美國聖經總會得知,梁發正在廣州向參加科舉考試的考生分發《聖經》,非常高興地說道:“馬禮遜到中國26年之後,我們才開始向中國本土散發《聖經》。這表明這個帝國的大門正緩緩打開……中國再也無法關閉《聖經》的通道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