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喪葬禮儀,是指安葬、哀悼死者的一係列禮儀活動。人們采取喪葬禮儀,最終目的既要使死者滿意,也要讓活人安寧。為了不使死者發怒,就要按期祭奠,超度亡靈。由此可見,中國的喪葬禮儀,是原始觀念和封建觀念的混合體,千百年來一直在民間流傳,時至今日,喪葬禮儀仍殘存著不少舊痕跡。在整個喪葬禮儀過程中,是生者與死者的對話,其間的話語,凝含著一個堅韌的結——念祖懷親。這個結,表現在生者與死者的實體聯係之中,也表現在兩者的精神聯係之中,儒家的倫理色彩、等次觀念等,皆融入喪禮的每一細節。相反,靈魂不滅的宗教信仰意識在這裏完全被這種中國式的倫理人情所裹挾,它時或作某一禮俗的注腳,時或又成為某一用具的底色,失去了原有的活力和色彩。
一、喪禮的演變與時代特征
人類學和考古學的資料表明,喪葬禮儀絕不是人類一誕生就具有的,而是到了一定的階段才出現的。早期的人類,人死以後,並不埋葬。那時的人類,剛剛脫離動物界,依靠采集和狩獵為生,整天為獲取生活資料而忙碌。這時的生產力水平十分低下,人們的思維能力也不發達,還沒有產生靈魂觀念。人死後,就地拋棄屍體,置之不顧。《孟子·滕文公上》:“蓋上世常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當時生產力水平低下,人們很難保證獲得必需的生活資料,因此,人們甚至把死者的屍體吃掉。恩格斯對此曾經作過明確的論述:“像書籍中所描寫的純粹打獵民族,即專靠打獵為生的民族,是從未有過的,靠獵物來維持生活,是極其靠不住的。由於食物來源經常沒有保證,在這個階段上大概發生了食人之風,這種風氣,後來保持頗久。”[21]恩格斯所說的“這個階段”,是指“蒙昧時代”的中級階段,即考古學上的舊石器時代早期。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又說:“在這以前人們不知道怎樣處理戰俘,因此就簡單地把他們殺掉,在更早的時候甚至把他們吃掉。”[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