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民間文化概論

第二節 日常遊戲

有些娛樂活動不僅見於各種節日節令,更多的是在日常中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如放風箏、踢毽子。日常遊戲是在民間廣為流行的,通過展示身體動作技巧而獲得身心歡愉的一種帶有競技意味的表演形式。一些遊戲則有著悠久的曆史,比如鬥蟋蟀、棋類活動等。鄉村與城市、發達與落後地區都有著和當地民情風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娛樂方式。這裏隻對幾種流行廣泛的娛樂形式作簡單描繪。

一、放風箏

風箏又名紙鳶。考風箏之名,頗多由來。按明代陳沂《詢芻錄》:“五代李鄴於宮中作紙鳶,引線乘風為戲,後於鳶首以竹為笛,使風入笛,聲如箏鳴,故名風箏。”[6]另《獨醒雜誌》:“今之風箏,古之紙鳶也。始創於韓淮陰,方是時,陳豨反於代,高祖自將征之。淮陰與豨約,從中應,作紙鳶以為期,謀敗身戮。而紙鳶之製,今為兒戲。”、“梁武帝為侯景所圍,亦作紙鷂以通外耗,鷂亦鳶類。他鳥飛必鼓翼,鳶則健翩淩風,翼平舒而不動;紙作鳥形,翼不能動,故獨以鳶名。今之製,形類繁多,不勝枚舉,或縛以小弓,風動弦鳴,聲類彈箏,故又名風箏。”[7]這些應該是以“風箏”指稱紙鳶的最早文字資料。

普通人家有的把風箏作為拓福之具,在立春之日,父兄子弟一起到野外放風箏,如它一放即起,高入雲際,則為吉兆,否則為不吉之兆。所以放風箏極為謹慎,事前的準備很仔細,備很多條繩線,好使它高高升起;如果一旦風力過大,風箏脫線而去,則視為大凶之兆,全家一年裏都要惴惴不安。但有些地方的風俗與此相反,“又某筆記載,西北各地,民多山居,每屆立春之後,春風緊猛之時,每村輟於事前紮一巨大之風箏,其形長方,中間略有凸勢,用巨繩百丈,攜往山巔,數十人共放之。待風箏上升,愈放愈高,至群力不能勝時,則以刀斷綆,任風箏搖曳而逝,名之曰:放災。謂如此則將合村之災晦,放諸異地,通年可享太平矣。”[8]此俗叫“放晦氣”,又稱“放公災”。這種拓福、放災的習俗並不多見。但在南方特別忌諱風箏落在家中,認為是極不祥的事,其中最遭忌諱的是板門鷂,人們認為此物如果落在家中,是要肇生火災的,不祥。其次則為人形的風箏,落在家中,以為憑空落下一人,即為凶星入宅,其中如果是女子形狀,則尤其不祥,據說主傷亡。對於落入家中的風箏,有的將風箏撕破焚毀,倘若知道放的人為何人,則一定與之交涉,往往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有的甚至點香燭放鞭炮以除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