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民間文化遺產
文化遺產是指人們所承襲的前人創造的文化或文化的產物。民間文化遺產主要是指民間流布傳承的文化,包括有形的物質遺產,如民居、建造、碑刻、設施、工具、器械、器皿、服飾等;無形的口頭的非物質遺產,如口承文學、環境知識、生產技術、人生儀式、節日慶典、民間信仰、組織製度、技藝技能等。它們是過往生活的憑證,有著曆史、地理、民俗、宗教、人文、社會、心理、經濟、政治等廣泛而深刻的內涵和價值,是文化的重要組成。中國民間文化遺產,曆史悠久,博大精深,是中國文化在經史子集以外的另一半。但它們從來沒有得到係統的清理,又在現代化進程中,麵臨著消亡和消失的危險,搶救與保護的任務十分緊急。
二、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是指人類文化中的無形文化部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世界自然遺產、世界文化遺產(主要指遺址、遺跡等有形文化)、世界自然和文化雙重遺產代表作名錄以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又於1989年11月15日通過了《保護民間創作建議案》。2001年5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又公布了首批19個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所謂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它的定義是指“來自某一文化社區的全部創作,這些創作以傳統為依據,由某一群體或一些個體所表達並被認為是符合社區期望的作為其文化和社會特性的表達形式;其準則和價值通過模仿或其他方式口頭相傳,它的形式包括:語言、文學、音樂、舞蹈、遊戲、神話、禮儀、習慣、手工藝、建築術及其他藝術。”
在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中,民間文化遺產占有重要的位置。民間文化中的口頭文學、神話、史詩、語言、民歌、民間藝術、民俗文化、民俗禮儀、民間祭典、民間手工藝術、民居建造術等均是口頭的非物質的文化。中國民間文化傳承久遠、形態豐富,有極高的曆史價值和天才的藝術創造,許多種類為世界僅存,或世界獨有,或世界第一,如《格薩爾》《江格爾》《瑪納斯》等英雄史詩,就堪稱當代仍在流傳的“荷馬史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