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莊子的思想世界

三 道與言

言意之辯從不同的方麵表明,“意”具有超乎名言的一麵。對莊子而言,名言不僅存在於“意”之外,而且與“道”相對。事實上,如前所述,在莊子看來,名言的作用首先表現為對存在的“分”和“別”;“道”作為存在的普遍原理,則以“齊”與“通”為內在品格,後者同樣使道與名言呈現內在的距離和張力。“道”能否以名言來把握?是否存在非一般名言的把握方式?以上述問題為對象,莊子進一步展開了道與言之辯。

前文已論及,“道”超越於殊相或個體,具有普遍的涵蓋性,莊子以周、遍、鹹具體地表示“道”的這一品格:“至道若是,大言亦然,周、遍、鹹三者,異名同實,其指一也。”[32]這種普遍性決定了“道”無法以名言來限定,所謂“道不私,故無名”[33]。由此,莊子進而將“道”超乎聞見與“道”超乎名言聯係起來:“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當名。”[34]“聞”與“見”所指向的,是特定的感性之物,“言”同樣“極物而已”,在限於感性對象及個體殊相上,二者具有一致性。與之不同,“道”決定、製約著有形的具體事物(“形形”),但它本身卻有別於感性之“形”(“不形”),從而,指稱有形之物的“名”,無法加諸其上。所謂“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當名”,便著重指出了以上關係。

關於“道不可言”“道不當名”的以上論述,主要以“道”與“物”之辯為前提。從邏輯的層麵看,對“道”的言說同時涉及可言與不可言的關係。在談到“言”與所言的問題時,莊子指出:

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己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故自無適有,以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無適焉,因是己。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為是而有畛也。[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