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莊子的思想世界

二 言意之辯

與名實之辯相關的是言意之辯。名實之辯以名與物或名與存在的關係為對象,言意之辯則指向言與意的關係。在莊子的哲學係統中,與言相對的“意”既指意義或“名”的含義,也指意念或意識內容,言意之辯則相應地既涉及語言形式與內涵的關係,也以名言與意念(意識內容或廣義的心之所悟)關係的辨析為內容。

在言意關係上,莊子首先提出以“意”為貴的論點:

語有貴也,語之所貴者,意也……故視而可見者,形與色也;聽而可聞者,名與聲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聲為足以得彼之情。[22]

“語”與“言”處於同一序列,此處之“意”,指“語”所具有的含義。“語”與“意”的如上關係,略近於語詞與概念或語句與命題的關係;語以“意”為貴,則意味著含義在名言中處於主導的地位。從外在的層麵看,“語”或“言”與感性的對象有相關之處:以“意”為內涵的符號,既可呈現為形,也可表現為聲,如果僅僅關注於外在的符號,則往往得其“形”“聲”而失其內在之“意”,從而難以把握現實的世界(“得彼之情”)。

外在之“形”與內在之“意”的區分,在關於古人(聖人)之言的討論中得到了進一步的闡釋。《莊子·天道》記敘了輪扁與桓公的一段對話:“桓公讀書於堂上,輪扁斫輪於堂下,釋椎鑿而上,問桓公曰:‘敢問公之所讀為何言邪?’公曰:‘聖人之言也。’曰:‘聖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則君之所讀者,古人之糟粕已夫。’”書中所載,固然是古代聖人之言,但這種“言”卻未必真正體現往古聖人之“意”;所謂古人“已死”,意味著賦予“言”以“意”的主體已不複存在,而立“意”之主體一旦失去,“言”便僅僅呈現為外在的形式。莊子認為,言說的主體逝去之後,“言”本身便無意義,無疑未能注意“言”所具有的相對獨立性。事實上,如解釋學所反複強調的,“言”一旦以文本的形式呈現,其意義便非立言者所能限定;文本所載之“言”,總是包含著不斷延伸的意義空間。不過,這裏重要的,是莊子對名言之域中“意”的注重。在往古聖人規定“言”的意義這一曆史現象之後,是“意”對“言”的決定作用:古代聖人在此已被視為“意”的本源或象征,正是來自聖人之“意”,賦予“言”以內在的生命,離開了“意”,“言”便成為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