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仁”[17]內在地蘊含著價值觀的問題。從更普遍的層麵看,價值觀的討論涉及廣義的美與善。《老子》認為:“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18]這裏的“惡”,近於現在所說的“醜”,“美惡”猶言美醜。美和惡(醜)、善與不善相對而言,二者都屬於價值論的問題,但側重有所不同:美與惡(醜)更多地涉及審美之域,善與不善則更多地和道德評判相關。美惡(醜)、善與不善的問題並不僅僅限於概念層麵,它們同時與社會生活現象本身的美惡(醜)、善不善相關。也就是說,它們涉及價值領域實際發生的現象。這一類問題的討論,同時又以《老子》關於天人關係的理解為背景。在《老子》看來,本然的存在形態(天或自然)無所謂美醜、善惡,美醜、善惡的問題是在天人相分之後,隨著文明的進化而發生的。《老子》對文明進化過程的理解,與後來《莊子》的觀念有相通之處。對他們而言,文明的進化不一定都向正麵、積極的方向發展,相反,這一過程往往伴隨消極的、負麵的結果,美醜、善惡的相依相存性,便從一個側麵表明了這一點。具體而言,為什麽一旦大家都知道美之為美,就會出現惡(醜)呢?(“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這是基於《老子》對社會現象的具體觀察。從社會現象來看,一定的時期、時代或一定的社會階層,總是有自己的價值判斷標準,人們往往刻意地去迎合那些被共同接受、認同的標準,以便獲得外在的讚譽,這種過程在相當意義上表現為有意而為之,它與自然無為的原則顯然彼此衝突。同時,“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也與《老子》對美本身的理解相關。《老子》認為,美應該是一種自然形態,如後來《莊子》所說,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自然本身就是美的,一旦有意造作、刻意而為之,那就變成了一種矯飾或外在模仿,美則由此失去了自然的形態而轉換為自己的反麵——惡(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