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以上問題,莊子沒有做進一步的追問。循沿分而齊之的思路,其關注之點最後轉向所謂“物化”。從本體論的角度看,莊周和蝶是兩種不同的存在形態,此即所謂“必有分”,但對莊子而言,這兩種不同存在形態之間並無凝固不變的鴻溝,而是可以相互轉化,“物化”的含義之一,即體現於此。從人把握世界的角度看,莊周夢蝶與蝶夢莊周的交錯,同時體現了“分而齊之”的視域,其中包含超越劃界、不執著於界限之意。總起來看,“物化”包含兩重含義,其一,不同存在形態之間可以相互融合、彼此轉換,而無固定不變的界限;其二,從人的視域看,應當突破經驗世界中各種分而視之的考察方式,形成超越劃界的立場,達到物我交融的境界。不難看到,通過“物化”的觀念,莊子最終以物我為一涵蓋了自我認同的問題。這一進路與《齊物論》一開始所提出的“吾喪我”,存在著理論上的關聯。“吾喪我”一方麵包含對人化之“我”的消解,另一方麵則依然承諾“喪我”之“吾”的存在,後者通過“與天地為一”“與萬物並生”,進一步獲得了物我一齊的內涵。在《齊物論》的最後一段中,莊子通過夢覺之辯,以蘊含的方式,重新提出自我及其認同的問題,而其理論歸宿,則是以“物化”溝通“我”與“物”。在以上方麵,《齊物論》的前後論說,無疑存在實質意義上的關聯。
“莊周夢蝶”這一寓言以及它的表述方式都很有詩意,通常比較多地從文學作品這一維度去鑒賞和評價它,但如上所言,它在詩意的表達中,同時隱含著莊子的哲學觀點,後者以形象的方式,體現了“齊物”的主旨。莊子把這一段文字安排在《齊物論》的結尾之處,顯然非隨意、偶然,而是有其獨特的寓意。從開篇的“喪其耦”(揚棄對待)、“吾喪我”,到最後由“莊周夢蝶”而引出“物化”,其中蘊含的“齊物”(包括齊物我)之旨貫穿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