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這些書堆得都要倒了,你沒發現麽?”兒子大搖大擺地晃了進來,往我的**一躺,隨手拿起一本達爾文的《物種起源》,“這就是進化論?一百多年前的了,都寫了些什麽啊,你看完了麽?”
“我一直都很奇怪,爸,你為什麽總是很喜歡看跟我們這個時代沒什麽關係的書呢?我覺得就是因為這個,你才會去寫那些別人都看不懂的東西。我覺得你寫這些已經證明自己了,為什麽不去寫大家都看得懂的呢?你都不知道我們這代人喜歡看什麽書。”
“爸,你就不考慮考慮誰會看你的書麽?我覺得這是不對的,你不能無視哪怕是最普通的一個可能會讀你書的人,要是你不知道他們在想些什麽,你怎麽可能寫出他們喜歡的書呢?那樣的話你就永遠也寫不出暢銷書了,難道你不想讓自己的書賣得好?不想通過寫作讓自己很有錢麽?那樣至少我們就不用租房子住了。”
“這本書太壓抑了,”他把我送他的那本厚厚的《奧尼爾自傳》丟到了一邊,“他後來活得太慘了,我都不想看了,真夠他受的,怎麽會那樣?我還是喜歡能讓我振奮一點的,不然的話我也會變得沒勁了……”
“你知道我為什麽喜歡這本書麽,爸?”他指了下那本《極簡宇宙史》,“因為它簡單明了,不繞彎子,它用最平常的話告訴我那些宇宙的知識,看著很舒服,一點都不累,可以隨時翻開,隨便從哪一頁看下去,也可以隨時停下來,一點不影響什麽。我就喜歡它的簡單。”
……
從十三歲到十六歲,兒子經常會這樣跟我說話。每次走進我的房間,他都帶著審視的目光,仿佛頭回進來似的,打量著周圍的書架,還有**的那些書。他拿起這本,翻了兩下,又換成另一本,再放下。他的問題永遠不是關於這些書的內容本身的,而是關於它們為什麽會被我喜歡,因為他實在看不出它們有什麽吸引人的地方。我已記不得他第一次質疑我的書是哪一天發生的事了,隻記得當時他來到我的那個工廠園區裏的工作室裏,坐在沙發上,左右掃了幾眼那些書架,“好像又多了不少書?”我點了點頭,半開玩笑地說,“它們將來都是你的。”他搖了搖頭,“給我?可我對它們一點興趣都沒有啊?”“或者,你把它們捐贈給哪個鄉村圖書館也可以。”他出神想了想,沒再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