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三卷)中古時期的教育思想

第一節 查理曼及加洛林“文化複興”02

(1)世俗社會發揮教會工具職能的需要

加洛林“文化複興”以前,教會在與世俗的二元衝突中居於一種從屬地位,他們不能參與朝政,尚未確立起其精神上的權威地位:世俗統治者從未把僧侶看成是國家的一個等級,隻是在需要的時候才偶爾征求他們的意見。所以處於從屬地位的教會所謀求的便是與世俗政權的聯合,作為世俗社會的一種工具發揮功用。這在雷米主教寫給克洛維的一封信中表露無遺:“請您注意,特別是不要事事居於主教們之上。要聽取他們的建議。隻要與他們融洽無間,便易於治理。”[33]這雖然清楚表達了教會渴望為社會服務的願望,但世俗統治者則並未對此表現出同樣的熱情。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692年。據梅斯年鑒記載,宮相丕平於692年給予僧侶參與五月校場民眾大會的權力,企圖以他們的威望來鞏固他作為宮相的權力。從此,主教和修道院長開始在法蘭克社會奠定其世俗權力的基礎,教會也從此開始發揮工具職能;世俗統治者也逐漸認識到利用教會來鞏固自己的統治。出於這種目的,加洛林時代的早期統治者開始轉向自覺支持教會文化的發展,這尤以丕平和查理曼為典型代表。在丕平時代,丕平曾大力支持聖卜尼法斯在法蘭克的傳教活動,據載,丕平曾請聖卜尼法斯創辦宮廷學校,以提高宮室成員的文化水平。如果說丕平時代對教會工具職能的認識還處於自發階段的話,查理曼時代則開始自覺地、有意識地、發揮教會的精神工具職能。在對北方撒克遜人的征服過程中,查理曼在軍事征服的基礎上,利用教會迫使撒克遜皈依基督教,從思想意識上加以控製。查理曼在治理國家的過程中則更為注重發揮教會的文化職能。隨著帝國疆域的擴大和治理難度的加大,對人才的更高要求產生了,由此促使查理曼關注當時的文化知識教育。他通過召集宗教會議,以告誡、律令的形式關注教會文化的發展。他在798年頒布的《普通告誡》中就公開提出,教士應當有布道的才能,應當了解關於信仰的真理、聖禮的形式、彌撒和讚美詩的祈禱文等。他還要求教會設立學校教孩子讀書。這些政策的施行,在客觀上提高了教會教士階層的整體文化水平,更有利於在更大範圍內進行傳教活動,從而鞏固了查理曼在精神上的統治,同時也為法蘭克社會提供了更多的人才。在當時的法蘭克,教士擔任世俗職務的現象十分普遍,並且教區承擔了大部分的行政管理職能。這些都是查理曼充分發揮教會工具職能的結果。因此,世俗社會對教會工具職能發揮的關注成為文化複興的重要動力來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