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一個沒有任何感知性生命存在的世界裏,這類詞似乎毫無用處或者絲毫不相關。想象一下,在一個絕對的物理世界裏,隻包含物理事實和化學事實,而且是在沒有上帝、甚至是沒有一個對此感興趣的旁觀者的情況下而永恒存在著的:在此情況下,談論該世界的某一種狀態比其另一種狀態更好又有什麽意義呢?或者,假如存在兩個這樣的可能世界,說其中一個世界是好的,而另一個則是壞的,又有什麽韻味或理由呢?——我在肯定的意義上談論好壞,意思是要排除這樣一個事實:其中一個世界本身與哲學家的私人興趣之聯係,可能會比另一個世界與哲學家的私人興趣之關係要更好一些。但我們必須將這些私人興趣排除在我們的考慮之外,因為哲學家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事實,而我們所探求的卻是,物理事實本身是否存在著這些善惡和義務。在一個純粹的非感知性世界裏,當然不會有善和惡存在的地位。一種物理事實、一種僅僅被作為物理事實來考慮的物理事實怎麽會比另一種物理事實“更好”?“更好”不是一種物理關係。在其純物質性能力上,一事物隻能是令人快樂或令人痛苦的,而不能在此之外有所謂好的或壞的。它對什麽來說是好的呢?難道你會說它對另一種物理事實的生產來說是好的嗎?但是,在一個純粹的物理世界中,是什麽東西要求生產這另一種物理事實呢?物理事實僅僅是是或者不是;無論是在物理事實出現還是缺席時,都不能設想它們會提出什麽要求。如果它們真的提出了什麽要求,也隻是以欲望來表達其要求而已;而這時候,它們就不再是純粹的物理事實,而是已經成為意識感受性的事實了。善、惡、義務若真的存在,就必定在某個地方被人們意識到;而道德哲學的第一步便是弄清楚,任何純無機的“物質自然”都無法意識到它們自身。道德關係和道德法則都無法在真空中搖擺。它們唯一的住所隻能是一種能夠感覺到它們的心靈;而任何由純物理事實所組成的世界都不可能是一個可以運用倫理命題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