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人性
人民,作為一個整體,是有政治權利的。我們肯定這一點,是為了反對所謂上帝或“自然”把統治權授予某一階級的說法。與此同時,對人性也就產生了興趣,這並不是偶然的。要想表述政治上民主的確認與對人性的新的認識之間的聯係的廣度和深度,我們就不能不深入到一個反麵的曆史背景之中去;在這個曆史背景中,社會安排和政治形式都被視為“自然”的表現——而絕不是與人性有關的。在理論方麵,這就包括著從亞裏士多德和斯多葛時代到16世紀和17世紀現代法學的評述者們關於自然法則這個觀念的一段悠久的曆史。
關於這個發展曆史和18世紀從自然法則轉變到自然權利的故事是人類學術史與道德史上最重要的章節之一。但是深入鑽研進去,會使我們離開當前的主題太遠。於是我隻得重點地重述這一句話:把人性當作恰當的政治協商的根源在歐洲曆史上是比較晚近的事;當這種看法一經產生,它就標誌著一種和過去關於政治統治、公民權和從屬的根據的學說有著近乎革命的分歧——乃至在古代共和政府和現代民主政府之間的根本差別的根源也都在於用人性代替宇宙本性來作為政治的基礎。最後,民主理論的變化以及進一步變化的需要也都是由於關於人性的構成及其組成因素與社會現象之間的關係的理論還不恰當。
以後所要研討的課題是一個三幕劇,最後一幕還未完成,它正在表演之中,而我們現在活著的人們都是劇中人。盡可能簡短地來敘述這個故事,第一幕是:一種片麵強調人性的簡單化——利用人性來促進和說明新的政治運動。第二幕乃是對於與人性有關的理論和實際的一種反動——所根據的理由是:它是道德上和社會上無政府狀態的先驅,是人們賴以有機地聯合起來的團結遭到瓦解的原因。現在正在演出的第三幕是:恢複人性與民主的聯係在道德上的重要性,現在是用現有情況的具體事項來陳述的並且避免了早年陳述的那種片麵的誇張性。我首先作這一概述是因為在後麵我將不得不對於一些專門理論性的問題作比較詳細的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