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Ⅳ):倫理學前沿:道德與社會上冊

(二)哲學倫理學

1.意願的利益和反省的利益

是什麽東西組成了良善生活或成功生活呢?功利主義傳統的哲學家認為,不同的生活成功與否,可從倫理價值的一個唯一的要素承載者的角度加以衡量和比較。他們抨擊兩種對立主張的優點:第一,倫理價值存在於一種可確認的感覺經驗之中,例如愉快;第二,它存在於一個人的欲望得到滿足的現象之中。現在似乎顯而易見的是,雖然這些事情——愉快的經驗和目標或欲望的滿足——在任何有關幸福的可以接受的完備哲學解釋中必須有一席之地,可是它們都不全麵,甚至沒有觸及最有意義的部分。

我們必須超越這些哲學家的化約主義願望,不但承認幸福概念的複雜性,還要承認它的內在結構。首先,我們必須承認我所說的意願的幸福和反省的幸福之間的區別。如果一個人確實擁有或得到了他需要的東西,他的意願的幸福便因此而得到改進。如果他擁有或得到了使他的生活更良善的東西,他的反省的幸福就得到改進。[2]揚帆航行或不必看牙醫,是我的意願的幸福之一部分:我需要它們,當我得到它們時,我的意願意義上的生活就變得更美好。我對自己所需要的另一些事情的看法就有所不同:例如,與子女關係親密,工作上獲得一定成功,以及——我極想得到的——對當代科學發展狀況有最低限度的了解。我把這些事情視為反省的利益,因為我相信,假如我沒有達到或完全無法達到這些目標,我的生活就不是成功的生活。

我的生活不會因為我不得不坐在牙醫的椅子上而變得更差——我沒有什麽可遺憾的,更不會感到丟臉。雖然我確實想航海,並且因為不能這樣做而感到失望,可是我不能認為,假如自己從來沒有這種欲望,我的生活就是較差的生活。揚帆航行對於我來說是重要的,因為我需要揚帆航行,而不是相反。但是,當我考慮與子女關係親密的重要性時,事情恰恰相反。我確實認為,假如我從來沒有認識到這件事的重要性,假如我不因家人的疏遠而痛苦,我就是過著一種較差的生活。我不認為,與子女關係親密的重要性,僅僅是因為我恰好認為它重要。我認為它確實重要,即使我不需要它。